经办管理薄弱致“显性”流失
我国自2009年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又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利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了两项制度的全覆盖,且部分地区实现了两项制度的合并,统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多位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告诉半月谈记者,当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由县级统一管理,省市部门无权过问,而基层经办机构力量薄弱,对资金执行制度和业务管理难以监督到位。
广西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科科长周巍说,尽管人社部门要求将个人账户的资金存入财政专户,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但市级人社部门很难对这笔资金监管。
河北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局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只有4个人,一些县市连经办机构都建不起来。
2012年,审计署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发现,截至2011年底,部分地区扩大范围支出或违规运营养老保险基金2亿多元;部分地区未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有1亿多元养老保险基金在不同保障项目间相互串用。
经办力量缺乏,居民异地重复参保、冒领养老金等也在威胁着基金安全。
政策支持不足致隐性贬值
截至2012年底,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共计4.84亿人,基金累计结余高达2302亿元。财政向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提供每月不低于55元的基础养老金。
“55元能干啥?2009年可以买一袋面,现在只够买半袋。”黑龙江省肇东市向阳乡日新村69岁农民朱永财掰着手指头算,米、面、油、药等生活必需品都涨价,活着的成本越来越高,养老金不经花了。
据了解,在养老保险试点之初,55元是高于当时全国每月49元的低保金标准的。黑龙江省安达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张茂生介绍,最近几年,农村低保金多次调高,去年当地都到106元了,接近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的2倍。河北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孙登壮表示,该市城镇职工保基本养老金去年月人均1721元,超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31倍。
另一方面,不断积累的养老金由于缺乏妥善的投资保值措施,也在不断贬值。一些专家认为,基础养老金如不及早进行保值增值,政府将面临“财失誉损”的风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养老保险司司长游钧表示,目前,农民积累的个人账户资金在扣除通货膨胀后为负值,而农民一般要经历短则15年、长则30余年的缴费期,面临长期贬值的风险。个人账户资金不仅没有为农民带来利益,反而导致利益严重受损。
多措并举堵黑洞
针对养老金流失黑洞,业内专家建议,提高统筹管理层级,从加强监督、增强透明度等方式入手堵住养老金“跑冒滴漏”;同时对养老金绝对数过低、相对数不断贬值的情况进行财政支持和投资引导,以保障这一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齐齐哈尔市劳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纪勇滨说,冒领养老金的“堵漏”工作应当引起重视,该市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核查后,每月冻结养老金发放1200万元,建议加强经办力量和工作资源,并采取政策鼓励基层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堵漏”。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养老保险处副处长黄海萍认为,国家对省级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管相对容易,建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交由省级统一管理,有利于提高基金管理效率。
河北永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杜发民建议,国家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行模式,上级资金直接拨付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同时,严格执行基金财政专户和基金收支两线管理,杜绝现金发放,做到收钱发钱不见钱,实现钱在银行走,数在网上转,确保基金安全。
西南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林义认为,针对退休人员的流动性不断增大、社会化管理的难度愈发突出,基层部门缺乏资格审核和信息追踪能力的现状,应当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尽早实现数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息数据安全与信息共享。
专家指出,为避免引起地域间待遇不均等,城乡居民保试点阶段不提高基础养老金。现在制度已经全面铺开,应该按照收入、物价等因素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此前新疆、北京等地已提高了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待遇,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值得借鉴。
黄海萍说,在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层级提高后,应当委托区域级或国家级的投资公司统一进行专业性投资运营,以降低运营成本和投资风险。林义表示,应成立专业化的基金监管队伍,引入各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保障投资运营安全。(记者 梁冬 王子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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