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南陵大道的治超“龙门架”
一个用于治超限高的“龙门架”,在郴州渣土车司机眼中却变成了一道“鬼门关”,稍有刮擦,就被要求赔偿几万元。
“治超限高只是一个美丽的幌子,‘龙门架’已经沦为了许某个人敛财的工具。”据多名渣土车司机介绍,刮擦后,司机们的钱是直接打到了一个私人账号,不明身份,没有发票,可以拖关系讨价还价……
法制周报》记者调查发现,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南陵大道的治超“龙门架”,系郴州市城管局招标建设的项目。建成后,交由了中标老板许某管理维护。
郴州市城管局市政总公司的段先生表示,因为“龙门架”没有正式移交,也就没有制定统一的赔偿标准,确实存在管理漏洞,将就渣土车司机反映的情况介入调查,使其尽快纳入规范化管理。
半年时间10余起刮擦
郴州渣土车司机何某怎么也没有想到,新车营运不久,分文未进账反而面临着4.8万元的赔偿款。
上个月月初的一个晚上,何某驾驶自己新购置的渣土车,行驶在郴州市北湖区南陵大道。他目测“龙门架”与自己车子的高度,掂量着应该可以勉强过去。
正在此时,一辆渣土车超车而过。何某看同高的同行开车安全过了“龙门架”,便驱车通过,不料车子顶部挂到了“龙门架”边沿。
此时,驻守在马路一旁岗亭的交警示意何某停车,并以交通事故之名将其车子扣留至附近停车场。
此后,一位姓许的商人出现,并告知何某,他的车子因为超高,致使“龙门架”严重受损,需赔偿8万元修复“龙门架”。
何某顿时傻了眼,一个看似简单的架子怎么挂一下要赔偿8万?事后,何某四处找关系托人,与许某说情,最终赔偿4.8万元后,事情才得以解决。
而让何某自始至终不能理解的是,他的4.8万是打给了许某的私人账号,许某既没有说明自己身份,在收款后也并没有开具发票。
何某并不是第一个因刮擦到“龙门架”而赔偿的渣土车司机。龙先生也在4月份因为渣土车刮擦致“龙门架”倾斜,而被要求赔偿3万。
“一开始许老板开价要6万,后面托熟人说情赔了3万。”龙先生甚是心痛,“一个刮擦就是几万,好心痛的,渣土车司机都是挣点辛苦钱。”
事实上,“龙门架”自2012年下半年建立以来,已经有近10起刮擦事件。据知情人士介绍,“龙门架”是市治超办与城管为了治超而设立。郴州渣土车业界对“龙门架”限制的3.1米的高度颇有微词,“事实上,正规的渣土车高度都超过了3.1米,如果司机一不小心就会挂到。”
“投资肯定得有回报”
4月24日,许某接受了记者采访。许某介绍,“龙门架”是2013年3月设立的,主要是用于治超限高,南岭大道(原107国道)双向各设一个。
2011年年底,许某从郴州市城管局处以16.8万中标(2012年3月建设时增加液压装置,增加了8万元投入)。2012年下半年,“龙门架”架设好,并经过了安装、调试、验收后,交付给郴州市城管局。
让许某感到委屈的是,因为“龙门架”验收后,治超办与城管局之间并没有明确表态由哪家接管,而暂时交由许进行日常维护,“城管局当初承诺每月给我1500元的日常维护管理费,到目前为止从未落实。”而对于渣土车司机质疑其在日常管理维护过程中,有敛财之疑。许某认为并不存在,在“龙门架”附近都设立了提示牌、减速带,只要驾驶员具备安全意识,车子是不可能挂到“龙门架”的。
对于“龙门架”限定3.1米高度的质疑,许某解释,这个高度并不是自己设立的,是治超办的规定,若渣土车确实存在通行障碍,可以统一意见向治超办反映。
许某坦言,自己是个广告公司老板,是个商人,投资必然存在回报问题。
对于赔偿费用喊价动辄几万,许某表示,首先相关政府部门并没有就“龙门架”赔偿问题制定标准,另外自己每次都是依据目测损坏程度来开价要求赔偿,“到目前为止,最高赔偿是第一次的6.4万,并没有外界传言的1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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