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爱云的黄金十年都在湖南湘潭县看守所度过
曾爱云
26岁到36岁,曾爱云的黄金十年都在湖南湘潭县看守所度过。
他收到过三份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湘潭中院)下达的死刑判决书、三份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简称湖南省高院)的维持死刑或发回重审裁定、一份最高人民法院(下简称最高院)下达的不予核准死刑裁定。
在七份法律文书的往返之间,十年光阴无情流逝,而曾爱云也成了湘潭看守所不死的“死囚”。
2013年4月17日,喊冤十年的曾爱云面临湘潭中院的第四次开庭审判,也将接到判决他命运的第八份判决(裁定)书。
他坚信自己无罪:“我期待能够得公平审判,沉冤昭雪。”
“情杀”
事情源于十年前湘潭大学的一起杀人案。
该校机械工程学院的研究生李霞与研究生院党支部书记周玉衡是一对相爱四年的恋人,但感情日益淡薄。2003年9月新学期开学后,李霞在国庆节后和导师吃饭时,认识了同级研究生曾爱云,逐渐互生情愫。曾爱云是湖南省邵东县人,据其导师称,曾“成绩好,外向,能力强,尊敬教师”。
2003年10月底,李霞决定离开周玉衡,和曾爱云在一起。周玉衡得知后,心生不满,又从同学处得知曾爱云“有作风问题”,便在10月27日傍晚告知了李霞。
曾爱云得知被周玉衡“告状”后,便打电话给周玉衡辩解,表示愿意把李霞送还给周。三人相约10月27日晚上8点在图书馆门口见面。
曾爱云有个“有钱一起花”的铁哥们,名唤陈华章,是周玉衡师兄,湖南省澧县人,时年25岁 。据警方调查,曾爱云曾两次向陈华章提出要教训周玉衡,而陈由于其导师偏爱周玉衡,亦心生妒忌,便没有表示反对。在2003年10月24日到27日期间,陈华章分四次、以不同的名字在三家医院开了24颗安定(一种安眠药)。
10月27日晚上6点半,在曾、李、周三人见面之前,陈华章在工科楼308房将16片安定磨碎,兑水过滤后放入周玉衡的水杯。周玉衡在当晚7点左右喝下了这些药水。
当晚7点40分左右,陈华章的导师谭某看完《新闻联播》后来到308房,找陈谈毕业论文问题。根据谭某对警方的回忆,当时陈“心不在焉,不愿意多谈”,而周同导师打招呼时比较反常,不似以前热情。
当晚8点,陈华章搀扶周玉衡来到图书馆门前,曾爱云将李、周二人的手放在一起后,马上离开。李霞看到周头晕乏力,感觉到不放心,准备和陈一起送周回去,被陈拒绝。随后,陈将周送回宿舍,马上又将周带至工科楼308房。
据陈华章对警方供述,当晚10点15分,曾爱云走入308房,随后用棕绳勒住周的颈部,陈听到椅子倒地的声音后,看到周已经倒在地上。陈吓呆了,在曾的授意下,两人将曾的尸体拖入楼下的草丛中。
陈供述说,他随后回到308,用一块绿色的抹布抹除了血迹,并将棕绳用塑料袋包好放入抽屉中,并带走了周的手机卡。陈注意到此时是晚上10时41分,“因为墙上有挂钟”。
之后,陈华章来到周玉衡的宿舍,向周的舍友屈某要了屈的手机号,并嘱托他不要关机。晚上11点29分,陈华章用周的手机给屈发来短信,说今晚不回去了。
当晚11点41分,曾爱云正和李霞在一起。二人几乎在同时收到了陈华章用周玉衡的手机卡发来的短信:“我退出,祝你们幸福。”此时曾苦笑了一下,李霞则不放心,打了周的手机,发现关机,于是要求曾一起去找周。
与此同时,当晚11时40分,在工科楼加班的一位教师因厕所没灯,欲在外面草地上方便,发现了周的尸体,随即报警。面对匆匆赶来的曾爱云和李霞,公安干警问他们找什么人,曾爱云不说话。当警察说出周玉衡的体貌特征后,曾爱云蹲了下来,随后昏倒。警察当场带走了曾爱云和李霞。
陈华章也在当夜被带走调查,马上便“认罪”,供述其受曾爱云指使,协助曾下药、拖尸。曾爱云则根本不承认自己在308房,而是一直和李霞在一起;李霞也在首次供述中,肯定自己一直和曾爱云在一起。
但在10月28日当夜,曾爱云被公安机关“攻破”,供述了自己的杀人行为。此案被冠以湘潭大学“情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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