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釜底抽薪的治本之策,鄱阳湖流域非法采砂的乱象,就难以走出“打击-反弹-再打击”的怪圈
“不法采砂分子乱采滥挖,严重威胁河道堤防安全和防汛安全,对水域生态环境可能带来毁灭性灾难。”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傅琼华对河道、湖泊非法采砂问题忧心忡忡。
作为来自江西这一拥有中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的全国人大代表,傅琼华关注的目光已然涵盖包括鄱阳湖及其上承的赣江等在内的整个赣鄱流域。在傅琼华向全国人大递交建议之际,江西针对鄱阳湖流域采砂犯罪的新一轮打击仍在进行。然而,要从根本上铲除犯罪土壤,保护鄱阳湖这“最后一湖清水”,要走的路还很长。
疯狂盗采下的生态之殇
鄱阳湖是长江的重要调节器,年均注入长江的水量为1450亿立方米,约占长江径流总量的15.6%。因此,鄱阳湖水量的大小、水质的好坏,对于保障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鄱阳湖五大支流全部发源于江西境内,流域面积占江西省国土面积的97.2%,具有无可替代的生态意义。
也正是因为水域广阔,江西河湖采砂在上个世纪80年代便已开始。2000年长江全面禁采后,赣江中下游及鄱阳湖无序采砂现象日益严重。江西水利和公安部门介绍,采砂船、运砂船最多的时候,有数百条功率强大的“吸砂王”、几千条来回奔波的运输船以及数量无法统计的小型挖砂船,“晚上赣江、鄱阳湖一些水域犹如热闹喧嚣的不夜城”。
暴利无疑是非法采砂者趋之若鹜的根本原因。据了解,目前鄱阳湖畔产地砂价根据品质不同,在每吨20元至50元之间浮动,如果运抵上海等地,砂价最高可暴涨至近200元/吨。因此,砂石甚至一度被鄱阳湖区的当地人称为“水中海洛因”。
“随着中国建筑市场的活跃,对砂石资源需求量越来越大,采砂逐渐成为迅速发家致富的‘捷径’。”傅琼华说。
然而,无序采砂给一些人带来暴利的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破坏,甚至对鄱阳湖湿地的完整性、野生渔业资源和候鸟食物链都构成了威胁。
永修县吴城镇一名叶姓村民说:“功率几千马力、两三层楼高的‘吸砂王’,一次作业可在水底吸出60米宽的大坑,功率更大的甚至可以将水下100米直径范围内的砂石吸个精光。”
而吴城镇水域,正位于江西省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域。这一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珍稀候鸟及湿地生态系统,全球约95%的白鹤在此越冬,生态地位极其重要。但这里的砂质也被认为是整个鄱阳湖最好的,在非法采砂最高峰时期,吴城镇停泊了200多艘采砂船。
在位于鄱阳湖西南岸和赣江流经的南昌市,类似的现象同样存在。南昌市采砂办专职副主任周红业说,大量采砂船的涌入,让江河不堪重负,疯狂掠夺式偷采,让南昌每年损失河砂量达3000~4000万方。由于资源趋于枯竭,超量开采导致河床下切3~4米,更直接影响江河大堤和跨堤建筑物、水系航道、渔业生态等安全。
采砂暴利滋生黑色交易
为了保护鄱阳湖这“最后一湖清水”,江西针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从未停止。
在砂质最好的永修县,早在2005年,当地检察院就曾挖出“采砂窝案”11件13人,其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6人,10万元以上大案6件8人,涉案金额达800多万元。在这起腐败窝案中,以“采砂分红”名义向村干部、镇领导及相关权力方提供“干股”是采砂老板行贿的常用做法。
而因采砂衍生的黑色交易远不止此。可以说,在暴利的驱动下,犯罪现象几乎渗透进了非法采砂、运输、交易等每个环节。
据南昌市采砂办透露,在非法采砂整治前,南昌市涉砂打架斗殴、暴力抗法、非法发包,甚至涉枪涉恶造成人员伤亡事件时有发生,南昌市涉砂纠纷、矛盾及刑案每年有50起以上。
为此,2011年9月起,南昌市“多管齐下”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由水政、公安、海事、交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形成对河道采砂的高压严打态势。同时,对整个采砂业实现全程监管:“管源头”即强化采砂船集中停靠管理,落实严格的责任追究制;“管生产”即规范采区生产、打击非法采砂;“管流通”即在省水利厅的支持下,调整设置三洲头检查点,强化砂石采运单检查,严把非法砂石外运渠道;“管市场”即开展砂场清理整治,严控非法砂石内销。
此外,通过成立纪委专案组严查非法买卖滩涂和渎职受贿等违法违纪案件,对6名集中停靠监管不到位的乡镇分管领导予以暂停职务处理,查处了一批渎职受贿公职人员,对不称职人员调整了岗位;查扣非法采砂船只4艘,刑拘非法采砂人员39名,起诉41名,极大震慑了非法采砂分子。
在拥有鄱阳湖水域面积53%的九江市,当地水上公安部门2012年7月1日开始,通过开展打击鄱阳湖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共破获涉砂、涉恶、涉黑案件36起,查处非法采砂船200余艘,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51人,直接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
“打击行动遏制了非法采砂死灰复燃的势头。”九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局长鲍大信坦言,鄱阳湖水域面广,船舶流量大,管理难度大,信息掌握不到位,杜绝非法采砂仍然面临许多困难。
对此,傅琼华认为,当前河道采砂管理制度和机制还不完善,多头发证、多头收费、多头治理的状况仍然存在,江湖联动打击机制不健全,干流与支流在管理体制、规定和模式上缺乏有效衔接和协调,边界水域仍然是监管和打击非法采砂的难点,而刑法中却没有与之对应的明确责任追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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