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打击非法传销力度的加强,传统方式的非法传销已经日渐式微,但网络传销却借势而起,并且危害更大,涉案人员和金额更多。相关执法人员和专家建议,打击网络传销须做到早发现、早取证、早控制,不能给网络传销留下进一步扩散的时间和空间。
网络传销大案频现,涉案金额达百亿元
重庆帅拍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帅拍)及其“返本壹佰”网站,一年前只是个注册资本为30万元的小公司,由重庆人陈兴等在2011年4月注册成立,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服务。
这时,一种打着“返利消费”旗号的网络传销正在滋生,浙江万家购物、福建万商购物网、温州百业联盟等“巨头”纷纷涌现。陈兴在赴浙江、福建等地“考察学习”后,于去年8月研发出“返本壹佰”网络返利系统,并迅速发展起来。
“重庆帅拍膨胀之快令人震惊。”重庆帅拍网络传销专案组组长谭利国告诉半月谈记者,仅7个月,它“奇迹般”扩张至全国28个省区市,成为拥有各级代理商1500多个、联盟商家2万余家、会员近39万、总报单金额达119亿元的“超级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返利消费”模式隐藏着巨大黑洞。重庆帅拍没有任何经营实体,仅依靠代理商缴纳的保证金和会员消费额15%的服务费,根本无法支撑其承诺的各种提成和返利,只有不断吸引新成员来填补窟窿,崩盘只是时间的问题。
此事件并非个案。2011年10月份,湖南常德熊某、北京张某(女)成立湖南省圣唐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电子商务、直销为名,打着“消费返利”的诱人口号,鼓吹只要购买产品就能获得高额返利,并以此为诱饵,通过互联网大肆吸纳会员。短短半年时间,发展下线会员遍及全国29个省份,人数达2万余名,涉案金额8000多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两年来全国破获涉案金额亿元以上网络传销案件有近10起,包括重庆帅拍网络传销案、四川幸福缘网络传销案、斐梵国际网络传销案等。
网络传销呈现四大特点,危害广查处难
重庆市工商局执法局直销监管处处长郭春雷称,传统传销主要表现为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团队计酬传销等,这种传销具有一定的活动空间。而网络传销在形态上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并呈现出四大特点:
一是欺骗性强。网络传销组织很善于包装自己。例如,金缘购物联盟网络传销案中,涉案人员借用有一定公信力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虚拟“股票”进行买卖;重庆帅拍定期将纳税凭据公布到网上以造成合法经营假象,并向贫困家庭捐款做假慈善等。
二是虚拟性强。网络是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这一特征以各种名义大搞“空手道”,所谓的“股票”等产品都是虚假的。
三是隐蔽性强。网络传销发展的会员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代号,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完成,资金交易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避免了传统传销中下线与上线必须见面的情况,操纵者由明转暗。
四是危险性大。网络传销突破了时空的限制,短时间内就可以吸收巨额资金。然而,一旦资金链断裂、传销组织崩盘,将会危及社会稳定。
“由于网络传销的隐蔽性强、涉及范围广,造成取证困难。监管部门即使发现其可疑,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判定并采取措施,这给其留下继续膨胀的时间。”涪陵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向国忠分析。
打击网络传销须提早,监管部门要联手
重庆市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办案人员称,由于网络传销发展快、危害大,要有效打击须做到三早:早发现、早取证、早控制。
办案人员称,公安、工商部门是打击传销的主要部门,但在网络传销中,工商部门缺乏调查取证的手段,造成迟迟无法对传销进行定性,从而不能及时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而公安机关虽然拥有调查取证的手段,但需要在已经定性的前提下才能介入,很多网络传销正是利用这个矛盾得以快速发展。
为此,涪陵区公安局长周京平建议,鉴于网络传销目前已经成为全国性课题,可建立国家层面的研究平台,以对最新的网络传销进行研究,并对各式各样的传销进行定性,以便于执法机构及时采取行动。
西南政法大学王安白教授指出,近年来传销活动不断变换手法,从传商品、传“人头”发展到传虚拟概念,从商品销售领域发展到资本投资、金融理财、互联网络等领域,出现了“资本运作”传销、“私募基金、股权投资”传销等新变种,增加了案件侦破的难度。王安白建议,工商、公安等部门须建立合作机制,实现技术共享,从而实现更有效地打击网络传销。(记者 韩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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