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1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欧建为首的重大黑恶势力团伙案共71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主犯欧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寻衅滋事罪等10宗罪名,以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632万元,没收个人财产705万元;被告人宾建大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中,刘洪华、王勇、刘尚阳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林杉、曾德云等66人均以犯贩卖毒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等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15年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管制以及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财产、罚金等刑罚。
欧建系湖南庞龙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宜华企业(集团)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身披湘潭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等多重合法“光亮外衣”,却长期为非作歹、称霸一方20多年,被人民群众称之为“超级大黑帮”。欧建及其犯罪团伙的服法,人民群众拍手称快。该犯罪组织被打掉后,湘潭市城区8类刑事犯罪发案率同比大幅下降,2011年至2012年上半年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意调查,湘潭排名进入全省第五。
非法敛财 从赌博电游室开始
今年44岁的欧建,出生在一个干部家庭,生性霸道凶狠,其家庭关系为他日后走上黑社会道路提供了重要的人脉资源。1989年,22岁的欧建无需像其他同龄人一样为找工作发愁,但他对工作不屑一顾,而对搞赌博电游室赚钱产生了极大兴趣。1989年下半年至1991年下半年,欧建投资8000元,在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北路和韶山西路相交路口的西北角开设无名电游室。电游室提供第一代“玛丽”赌博电游机等供他人赌博,赌博电游机的数量最初为4台,后增至10台。这期间,欧建非法获利48万余元。
初次尝到甜头之后,欧建一发不可收拾。1991年至1997年间,他分别在雨湖区中山路市工人文化宫“天宫电游室”和红月亮电影院一楼的赌博电游室提供赌博机供他人赌博,共盈利90余万元。
有了一定的财富原始积累之后,贪婪的欧建不再局限于小小的电游市场,而是将魔爪伸向了渣土挖运市场。2008年,欧建实际掌控庞龙渣土公司后,通过采用暴力或以长期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所形成的威慑力,逐步抢占市场,排挤对手。在岳塘中心城区强揽工程,强行施工,驱逐对手,并禁止雨湖区、湘潭县的渣土公司到岳塘中心城区承接业务。至2009年底,欧建及其公司通过暴力与威胁手段,基本垄断了岳塘中心城区渣土挖运市场,非法获利4472.08万元。
“干股”“了难股” 想开赌场先过“欧建关”
自1989年欧建开设第一家电游赌场开始,欧建先后对湘潭市部分城区的赌博电游、地下赌场形成重大影响或非法控制。欧建一方面网罗了一批有暴力犯罪前科的社会青年,同时通过贿赂等手段腐蚀拉拢政府职能部门个别执法人员为其提供庇护。不仅获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而且确立了其在此非法行业中的重要地位和影响。2002年左右,在市主要城区开设赌博电游室、地下赌场的经营者开始主动向欧建上交10%的利润作为“安全股”、“了难股”,寻求欧建的非法保护。而未向欧建上交所谓“安全股”、“了难股”的从业者,则被欧建或举报查处、或排挤打压,最终被逐出市场。
1999年年底,柳宏军等人开设的“康乐电游室”、“银都电游室”与欧建等人开设的“云智电游室”、“湘亚电游室”一起合伙经营,欧建负责协调公安等执法部门的关系。合伙期间,欧建每天在每家电游室抽取1500元的“了难费”,加上分红,总计非法获利16万余元。2000年12月底,欧建在雨湖区民主西路湘泉茶酒楼内开设赌场。赌场以打“升级”、“扳砣子”、打麻将等方式赌博,按打“升级”800元一桌,打麻将100元至1000元每桌,“扳砣子”1000元至2000元每场的方式抽取“水资”。赌场雇请朱凤玲、谭球香管账、收发筹码、抽取“水资”。2001年5月份,欧建安排夏建洪及邓建辉拉赌客并给夏、邓二人各30%的股份。2002年3月份左右,因湘泉茶酒楼场地狭小,赌客不断增加,欧建将赌客带至湘潭市华星宾馆八楼继续赌博。湘泉茶酒楼经营期间,赌场共非法获利150万余元,欧建非法获利5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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