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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商人61亩土地的14年官司 300份文书

2012-09-14 09:46 来源:南方都市报

尹会元展示他的一大堆法律文书。

  尹会元展示他的一大堆法律文书。 张国栋 摄

  湖南怀化商人尹会元这14年来几乎只干了一件事:为14年前收购的一块61亩土地打官司。

  这块土地在当年多次转手,“地主”达42个之多,尹会元只是其中之一。为争得土地使用权,尹会元告卖地给他的国有公司、告银行、告政府。当然,又有买他商铺的客户、拿到土地使用证的个人告他。14年累积的各类通知、裁定、判决等法律文书截至目前约三百份,且仍在继续累加,堪称法律界的“吉尼斯纪录”。

  讲起自己14年诉讼的辛酸,尹会元感慨,“14年前我是一个小有资产的商人,如今落得四面楚歌”。

  “去法院上班”

  9月10日,星期一,工作日。

  上午8点30分,63岁的商人尹会元按时来到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法院,这个身高仅1.2米左右的老汉拄着拐杖,喘着粗气爬上法院四楼的法庭,坐上被告席。

  自8月29日以来的每个工作日,尹会元都要来到鹤城区法院出庭。31名持有怀化市舞阳新村河西家电城片区土地使用证的个人将他诉至法庭,认为他或他任法人的河西家电城清算组侵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虽案由和事实基本雷同,但法院并未将31宗案件并案审理,而是逐一开庭。于是从8月29日起除周末外,尹会元每天都要到庭应诉,“就像去法院上班”,庭审将一直持续到10月20日。

  9月10日这天,坐在尹会元对面的叫陈英英,是怀化市财政局退休公务员。目前提起诉讼的31人多为鹤城区农行退休员工或当地公务员。据介绍,他们均于1999年5月向鹤城区农行购买面积58平方米左右的土地,并取得由怀化市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他们坐在原被告席上所争论的总计17.26亩土地,包括在尹会元最初所购的61亩土地之中,但因为地块面积的争议屡发诉讼,尹会元虽然控制着这块土地,但至今没有获得正式的土地使用证,而陈英英等51户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又于2005年被怀化市中级法院予以注销。

  “我们都是受害者”,在庭审中,尹会元对坐在对面的陈英英感慨道。

  但既然诉至公堂,双方仍需要就土地的权属及是否侵权说个明白。因事实差不多,陈英英等31名原告干脆只聘请一名律师为“总律师”,每次出庭给1000元做律师费。31名原告还可以轮换,但尹会元作为被告或被告清算组的法人,每次都得出庭。

  42个“地主”

  这次尹会元是当被告,而在之前的14年,他一直在当原告,为所购的土地讨个说法。

  1992年,尹会元来到怀化经营家电。1997年,他与19名家电商人成立亨达商行(后改名怀化河西家电发展有限公司),并向湖南省国土局下属的国发公司(该公司于2002年注销)买下河西61亩土地,计划打造一个家电城。

  按照尹会元的说法,当时河西管委会为招商引资,对土地办证实行“先上车,后补票”,这一行政行为过错导致他所购的土地有多达42个“地主”。

  事件的起始是两份红线图。据尹会元介绍,1997年4月28日,家电公司与国发公司签订《用地协议》后,尹会元收到一张使用面积为61.59亩的红线图,同年8月开始按红线图开发施工。但在打桩时却发现,红线图中有部分竟然在河滩水位15米深处。直至找到另一份红线图,尹会元才明白,这块土地上竟有两份红线图,另一份为不包括河滩的47亩。感到上当的尹会元拒绝再支付土地款余款。

  国发公司之所以急于售出该土地,是因其拖欠鹤城区农行530万元,拟通过售地由家电公司偿还。家电公司拒绝代偿债务后,鹤城区农行申请鹤城区法院强制执行国发公司欠款,之后法院裁定追加家电公司为被执行人,于是将这块土地中的17.26亩土地作价约600余万元抵偿给鹤城农行,农行转手将这部分土地卖给陈英英等人,并由怀化市国土局为其办理共39本土地使用权证。

  不仅如此,1999年1月,国发公司又将61亩土地中的14 .4亩土地转让给王朝阳和谭根,并于当月办理了土地使用证,谭、王又分别将土地转让给怀化政通发展有限公司及信用联社。

  如此一来,这块土地除了尹会元,还有包括陈英英等39本土地证持有者、政通公司、信用联社共42个“地主”。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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