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攻茅台
川酒军团的对策,汾酒的新愁旧恨,杜康的愤怒
“国酒”的冠名权给了茅台?!
10年申请,“国酒茅台”终于拿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初审通过通知。然而,消息一出,白酒行业立马炸开了锅。以五粮液、剑南春、泸州老窖为首的川酒军团紧急开会商讨对策,山西汾酒立即递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河南杜康甚至发布“十问檄文”。茅台的支持者寥寥无几,竞争对手、业内专家、媒体、网友一拥而上,质疑、“阴谋论”、声讨如潮袭来,大有“各大门派围攻光明顶”的架势。
“谁才是国酒”,和武林之中“谁才是天下第一”的发问一样。“是我!”“我才是国酒!”不服气、不认可,非要争出个结果不可。
8月16日,茅台董事长袁仁国出席某白酒行业论坛,面对台下各位老总,他始终小心避谈商标一事,只是强调,民族品牌需要支持和保护,白酒行业需要理性客观的环境。
“国酒”两个字究竟意味着什么?一直以国酒自居的茅台为什么难以“众望所归”?贵州省副省长蒙启良的“四个不理解”能找到答案吗?
不被理解的茅台和茅台的不理解
茅台给人的“国酒错觉”很大程度上与新中国外交有关。
新中国成立初期,茅台便经常出现在各大外交宴会上。开国大典、抗美援朝、日内瓦国际会议、撒切尔访华、金日成之交……茅台的氤氲酒香与“国”字紧密相依。
直到2010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下称“《‘国’字标准》”),大家才意识到,原来,“国酒茅台”只是一句广告宣传语,而非合法注册商标。
今年7月20日这天,茅台终于等到了“正名”的一刻。
“国酒茅台”九死一生
茅台曾试图“转正”。
2001—2010年,茅台先后9次提出“国酒茅台”商标申请。不料,十年未果,个中缘由,茅台及国家工商总局都没有任何表态。
据业内人士分析,根据《“国”字标准》的相关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将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时至今年,十年悬案峰回路转。
7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上贴出例行公告,称“国酒茅台”商标申请初步审定已通过,申请人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在三个月公告期内如果没有异议或异议无效”,茅台将“转正”为名正言顺的“国酒茅台”。
茅台“九死一生”合法合规吗?“难道被异议人享有特权?”汾酒集团在其提交的商标异议申请书中直呼。
“我不理解,我真的不太理解。”汾酒集团董事长李秋喜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连用两个“不理解”来表达对此事的态度,
“为什么之前的申请都被驳回,现在又公示了?”汾酒集团文化中心主任柳静安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质疑道,“最重要的是按法律办事,看它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
“茅台绝不是一个普通的白酒企业,它是一个极具政治性的行业特例。”白酒营销专家陈默在评价白酒企业时,总再三强调“除茅台之外”的行业共性。
有传闻说,茅台确实驻扎着一个武警中队,因为里面有很多年份酒价值连城,非常稀有,属于重要国家财产,需要保护。在茅台酒厂工作了20余年的前高级酿酒师王宏(化名)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证实,“很多老年份酒都是贴着封条的,酒厂内部人员也只有极少数几个能进去看看。”
王宏骄傲地介绍说,“茅台与国家领导人、各国元首的照片贴满了文化厅几面墙,除了茅台,谁配称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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