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出现为道成公司带来了新的机遇。“道成”将以医调委的名义向各医院派驻工作人员,并将此模式向全国推广。 (CFP/图)
2011年底济南市医调委成立后,道成公司驻山东省立医院东院的“工作站”又加挂了两块更有官方意味的牌子。 (记者 柴会群/图)
“道成医院管理公司”与全国数十家医院有着“医疗纠纷调解第三方管理”合作。合作核心内容有:承包医疗纠纷处置,保护院方安全,化解患者扰乱医疗秩序行为。
派驻医院的核心力量是“安保队”,队员标准为“身高一米八以上,警校生、运动员、退伍军人优先”,还要“长得吓人”。
一旦入驻医院,第三方管理的秘密在于“充分利用医疗纠纷”:该夸大夸大,该虚构虚构,实在没有就人为制造。
2012年5月22日上午,济南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楼会议室,道成(北京)医院管理公司的岗前培训课在此举办。主讲人是济南市卫生局前副局长、医调委主任马继任,听课的则是道成公司拟招聘的十八名新员工。
近年来,随着医患关系的恶化,医患纠纷愈演愈烈。各地纷纷成立“医调委”,以“第三方”身份调解医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成立于2011年年底的济南“医调委”,用马继任的话说,是由“政府主管、带有政府职能”的社会调解组织。
不过,这个“带有政府职能”的组织,却与一家2008年才成立的民营企业“道成公司”有着“密切”关系。按医调委主任马继任的表述,道成是“在医调委的指导下,服务医患的第三方机构”,两者是“为了医院平安建设这一共同目标建立的合作关系”。
悬挂着绿底白字标牌的济南市“医调委”,位于济南市中心的一栋三层楼房里,这里同时也成为道成公司实际上的总部:道成公司元老安得智被济南市司法局任命为医调委医疗责任评定中心主任;道成聘用的律师夏国杰是医调委“工作站管理部”的负责人。而此次由道成公司招聘的部分员工,将以“医调委”的名义派驻济南各医院的“工作站”。
济南市医调委与道成公司更紧密的联系在经济上。马继任说,由于医调委只有支出没有收入,而平均调解一个医疗纠纷要花4000元,与道成公司合作,可以“弥补人员工资问题”。
安得智则说得更为直接,由于财政拨付的50万元启动经费至今仍放在卫生局,医调委经常让道成“给他点钱花花”、“买个空调、桌子”。
“医调委”为什么选择跟道成公司合作?马继任说,因为道成是医院管理“民间第三方”的代表,而“民间第三方”是“官方第三方”(即“医调委”)的基础。
在成为“官方第三方”的民间基础之前,在医患纠纷调解领域,道成确有“辉煌”的民间第三方经历。按照道成公司的对外说法,截至2011年底,道成公司服务的医院已有上百家;而早在2006年,道成创立的“第三方管理”模式就已被山东省医师协会发文推广;在2009年,道成公司在武汉召开“医疗纠纷第三方管理模式”座谈会,参会的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毛群安表示要“积极支持,鼓励大胆探索”。
到底什么是“第三方模式”、此模式的核心作用为何?从道成公司主要员工的招聘要求可窥端倪:男性,22至28岁,身高一米八以上,警校生、运动员、退伍军人优先。按照道成前员工齐红的说法,此外还有一条重要标准:长得吓人。齐红本人身高一米八四,体重110公斤,从道成辞职前,他是公司核心部门“安保队”队长。
第三方模式:托管医疗纠纷
2012年5月22日上午培训中途,一个身材瘦小的中年男人端着茶杯进入会议室,悄悄坐在后排,观察着在场人士的一举一动。
在次日的总结会上,道成公司办公室主任刘芙蓉说,这个人就是公司掌门人——徐志伟徐总,他当时特意交代不要向学员点明他的身份。
徐总的低调,或缘于他身份的特殊。表面上,他不在济南市医调委担任职务。而实际上,他在医调委“医院工作站管理部”办公室坐班。而在公共场合,徐志伟的身份是“中国医患关系‘第三方管理’创始人”。
道成公司已有的二十多名员工中,约有一半驻扎在省立医院——山东省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一所三甲医院。五年前,正是在山东省立医院,徐志伟将他创建的“第三方管理”理论付诸实践。
在2008年一期《中国医院院长》杂志上,徐志伟自述了他创建“第三方管理”的缘起:在一次“意外伤害”事件中,山东省立医院“打破常规”,“冒着极大的风险将笔者(指徐志伟)从死神手中抢夺了回来。自此之后,笔者不但与山东省立医院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同时,也看到了医院因怕纠纷在诊疗中的无奈……”
公司内部有说法称,徐总受的“意外伤害”,指的是他当年因经济纠纷被仇家雇凶刺伤一事。可以确定的是,在住院期间,徐志伟与山东省立医院结缘,并开创了一个全新的生意。
“第三方管理”的基本模式是:道成公司与医院签订合作协议,为后者提供处理医疗纠纷服务,并以此获得报酬。
也就是说,医院将医疗纠纷“托管”给了一家私营公司。
道成公司的前身“山东大成保险代理公司”与山东齐鲁医院于2007年签的一份合同,详细列出了双方的合作内容。
合同的名称为“医疗纠纷调解赔偿委托协议书”,其中规定,大成公司常年向齐鲁医院派驻“纠纷调解人员”,24小时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处理服务,齐鲁医院则为其提供办公地点及办公设施。
此外,公司还承担“保护医院领导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的职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乙方(大成公司)安保人员及调解人员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保护甲方纠纷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合同还约定,“患方在医院内发生围攻、打砸、焚烧、拉扯横幅等扰乱医院正常医疗活动秩序时,由乙方负责劝阻并及时化解。”
要获得大成公司的上述服务,齐鲁医院要向大成公司支付98万元的“保险费”(仅是第一年价格),同时允许大成公司在医院里向患者销售保险。
双方还约定,在代理医院处理医疗纠纷时,大成公司承担相关费用,包括对患者的赔偿费、法院的诉讼费等。马继任用一句话点出这种模式的重点:你们(医院)给我们多少钱,(给患者)赔多了公司往里赔,赔少了就挣了。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