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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爆国企“父子受贿案” 老子掌权儿子当托

2012-05-31 10:16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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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高管

  “重申报、轻监督”难题待解

  “老子当高管、儿子当掮客”,这一腐败现象暴露了国企高管权力监督的薄弱。侯行知坦言,大型国企董事长的权力大、监督弱,在项目合作、物资采购、兼并重组、干部任免等方面拥有话语权,暗箱操作空间较大,可以借此“交朋友”,将权力“期权化”。

  前几年,侯彧想买车,侯行知就给一位老板“朋友”打电话“提示”,原因是他曾为该老板兼并改制国企“提供巨大帮助”,对方心知肚明,马上给侯彧的银行账户转款40万元。

  经法院认定,侯行知收受625万余元受贿款,在其涉及的国有企业改制破产、协调上市指标、工程项目承接、延长企业用电优惠、购买煤炭、干涉人事提拔等14项犯罪事实中,经其儿子侯彧“牵线搭桥”的有6项、涉及受贿金额达374万余元。

  对此,侯行知表示,他并不完全清楚侯彧究竟在外面收了多少钱,侯彧也没有把受贿所得交给他,都是由侯彧自己支配使用。“但主要责任还在我,侯彧的沦落不过是对我的另一种惩罚而已。”

  在被调查期间,侯行知还极力为侯彧求情,希望能对其“从轻处罚”。谈及原因,侯行知坦言,侯彧小时候双腿摔成骨折,夫妻俩四处求医才将双腿治好,因此对其疏于管教,有求必应,滥用“父爱”。对此,该案主审法官认为,如果侯彧不是对父亲的受贿行为耳濡目染,可能不会走上受贿道路。

  重庆司法界有关人士表示,“受贿父子兵”现象显示,在一些行业或领域,权力垄断化、个人化、期权化问题突出,国企内外部监督存在问题,导致少数高管将手中公权变成家族私权,通过家人“变现”谋取非法利益。

  这一问题正引起有关方面重视。重庆市国资委近日向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化医集团、交旅集团等市属重点国有大型企业下发通知,要求国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收入、房产、配偶和子女从业、移民、子女婚姻等14个类别情况。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和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的,将严肃处理。

  对此,有关专家认为,强制国企高管申报家庭财产固然重要,但解决“重申报、轻监督”问题更为关键。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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