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一则题为《云南晋宁系列杀人案:公安部督办,副县长、公安局长被免职》的新闻,把“公安部挂牌督办”五个大字印入了人们的脑海。
什么案件才符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标准?这类案件,本身有哪些特性?公安部如何监督挂牌案件的侦破?经过记者整理搜集,可将以上疑问进行一一解答。
其实简单的说,“挂牌督办”是督办案件的一种特殊方式,指的是上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社会公示等办法,督促限期完成对重点案件的查处和整改任务。
同近些年的案件可以看出来,打黑除恶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宗旨。
近年来,在公安部、各地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一起起公安部挂牌督办涉黑案件相继成功告破,以北京市通州区房广成,辽宁省宋鹏飞、任世伟、郝万春,黑龙江省绥化市陆宝义,河南省南阳市白玉岗,广东省阳江市林国钦、许建强,吉林省通化市王平,河北省邯郸市李发林,广东省广州市李振刚等为首的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彻底摧毁,沉重打击了黑恶犯罪的嚣张气焰。同时,每攻克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涉黑案件,都破获几十起甚至上百起刑事案件,当地的治安秩序明显好转,“110”报警量大幅减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挂牌督办制度在重大、疑难、复杂涉黑案件的侦办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据了解,正是为了推动重大涉黑案件的办理,公安部才建立了挂牌督办制度。
据统计,到2011年底,公安部先后挂牌督办过410起重大涉黑案件。这些挂牌督办案件中有372起移送起诉,提起公诉342起,一审判决329起,生效判决293起。
2012年以来,轰动全国的“毒胶囊案”、“昆明晋宁县系列杀人案”快速告破,都离不开“公安部督办”。
标准:特别重特大,社会影响大,按照程序申报的案件
上个月经中央电视台连续报道了“毒胶囊”事件,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公安部遂即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密排查、严厉打击“毒胶囊”犯罪。
此外,2006年11月,被悬赏10万元通缉的公安部A级通缉嫌犯董文语在浙江金华、福建福鼎和江西上饶等地连续入室抢劫强奸杀人,犯下六条命案。6月11日,公安部将此案列为公安部2006年第13起督办案件。7月6日和7月12日,公安部连续两次悬赏10万元,发布对犯罪嫌疑人董文语的A级通缉令。
在此之前的 2011年4月,经过长达4个多月的侦查工作,长沙市公安局摧毁了一个以卢军岳、傅利杰等为首的特大传销团伙,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79名,摧毁传销窝点351个,收缴银行卡157张,暂扣涉案车辆10台,初步查证涉案金额约1.5亿元,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的“11.13”组织、领导传销专案。
综合以上案件的特征,一个案件要进入公安部挂牌督办,大致有三条途径。
其一,是特别重特大案件。各地发生的重特大案件,一般在两个小时内就会通过电话等形式报告到公安部,随后会补充相关的文字材料。公安部在接到报告后,根据案情严重程度,随时可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其二,是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由于现在网络信息量非常大,公安部也会从网络等各个方面来确定或选择督办案件。
其三,是按照程序申报的案件。申报的案件一般会经过省市各级公安机关的筛选和甄别。基础公安机关在遇到一些难度比较大,需要上级支持和督办的案件,就会按照程序向上级申报,“成为公安部进行督办案件”。
据知情人士透露,要想成为公安部的挂牌督办案件,“领导的重视和批示是至关重要的”。
但是,挂牌督办的案件如果到时间不能够办理好督办案件是要问责的。其目的是想方设法提高对案件的重视程度,其根本目的还是要解决问题、办成事情。挂牌督办的案件一般都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督办特征一:条块合作 严密监控
对于重大案件的侦破,力量不开公安部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
公安部于2010年发出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第8批涉黑案件挂牌督办通知,对涉及全国22个省、区、市的52起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
公安部当时就明确要求,对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各省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地市级公安机关一把手要亲自担任侦查破案责任人。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组织优势警力,采取下打一级、异地用警等措施,切实加大侦办力度,及时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及检察机关协作,深挖“保护伞”,确保除恶务尽。要依法查处全部涉黑资产,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
对挂牌督办案件,公安部将派员督导,跟踪督办,并给予专家、技术、经费等方面的支持。
督办特征二:限时限人办理
据其介绍,不仅仅是“涉黑”案件才会挂牌督办,打拐、涉枪、命案、重大经济犯罪等都有可能被公安部挂牌督办。
这些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翟金鹏看来并不神秘。
翟金鹏认为,对基层公安机关来说,办理此类案件不仅是一种考验,也是一种挑战。尤其是如何证明其是“黑老大”,并有固定的组织、固定的成员等。
公安部明确要求,对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各省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地市级公安机关“一把手”要亲自担任侦查破案责任人。
这里所说的责任人,一般都是各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或者相关业务部门的主要领导,有时可能是公安厅主管领导负责。
据了解,公安部刑事案件的挂牌督办始于2000年1月。随后,陆续有省市参照执行,制定了相应的程序和标准。
“凡是公安部挂牌的,一定是省厅挂牌案件,也是当地市局挂牌案件。”翟金鹏对此非常肯定。
公安部“挂牌督办”意味着省市各级公安局“一把手”为责任人,可以有效杜绝责权不统一造成的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的发生。
督办特征三:案件多成典范
“督办不仅要督促把案子‘办了’,还要督促把案子‘办好’,既不留后患,也不办冤案。”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说。
重大涉黑案件本身具有显著的社会性,早已成为公众密切关注的社会焦点和热点问题,本身就是块“牌子”,也是试金石。捂不下,也盖不住,必须做到信息全程公开透明。时事评论人徐云鹏承认,在未正式定案之前,具体案情不能向外泄露,但公安机关绝不能以此作为搪塞信息公开透明的理由。
“有些案件实际上根本不是什么重大涉黑案件,但是,某些地方公安机关为了获取荣誉和战功,就拼命往上申报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杨涛质疑公安部挂牌案件入选程序和目的。他认为,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有特殊的办案经费,案件侦破了,单位和个人都能获得一笔不菲的奖金。
而一位曾经代理过多起挂牌督办案件的律师张剑(化名)对挂牌督办表示支持,并愿意积极配合。
“中央机关督办案件,一定要给下面做成典范,方方面面让大家提不出任何问题。”张剑说,“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中央机关督办的水平和能力,才能体现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如果政治色彩过浓,便与建立法治社会的基调相违背。”
“要保证办案的起步、过程、结果都合法。”
“我们不反对挂牌督办,而是合理的质疑,推动挂牌督办的完善。”法制网赵国君说,挂牌督办案件,应该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事,不能偏离法律航道。尤其是办案的质量,不能因为督办、限期破案等而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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