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深度 > 正文

吴英生死劫背后 民意与司法激烈博弈

2012-04-25 18:21 来源:法治周末

  历经五年诉讼,在吴英命悬一线之际,像部分乐观人士所预期的那样,最高法院对吴英的死刑判决(裁定)不予核准,将案件发回浙江省高院重审。这起由民间借贷引发的举国关注的死刑案,在民意的推动下,不仅改变了案件当事人吴英的命运,而且促使中央高层正视民间借贷问题,在地下资本活跃的温州展开了金融体制改革的试点。但民意与司法的关系却让法学界人士很纠结

  法治周末记者 陈霄

  4月20日,最高法院的一纸裁定,将吴英从鬼门关拉了回来--最高法院不核准吴英死刑,将案件发回浙江省高院重审。

  最高法院认为,吴英集资诈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综合全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根据现行司法解释,上述裁定等于宣告了吴英免死。

  从新闻报道中得知这一消息后,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和辩护律师张雁峰表示,对这一结果并不意外。

  但张雁峰仍然向网民致谢:“非常感谢大家对于此案的关注,社会舆论和社会公众的关注,在吴英免死的问题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再次感谢。”

  有人问公众舆论影响判决是有益还是无益,吴永正回答说:“我希望民心能够得到最大的体现。”

  从2009年年末吴英一审被判死刑,到今年“两会”期间的全民大讨论,汹涌民意达到顶峰,最终,吴英的死刑判决未能通过死刑复核这一关。

  这正应了此前很多人的预测:民意当初能够杀了刘涌,杀了药家鑫,自然也能在今日救下吴英。

  死刑摧毁暴富神话

  昔日风光无限的东阳富姐吴英的“死期”来得如此之快,当地人有点反应不过来。

  在2005年还按揭买车的吴英,从2006年开始迅速致富,在短短不到两年时间,购置大宗固定资产、连续注册12家实业公司、创立本色集团、风传身家高达30多亿元……火箭般的暴富速度在她2007年3月突然被捕时戛然而止。

  在历时8个月的审理后,2009年12月18日,浙江省金华市中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

  据报道,吴英听到死刑判决时面色平静,一言不发,只在被法警押出法庭时对家人说了声“保重”。吴母当场哭了起来,吴父在当晚对记者说判决令他意外,他将与吴英和律师商量后确定是否上诉。

  在上诉期满前的最后一刻,吴英终于被律师说服,在上诉状上签字。

  一审时,吴英案虽然已引起广泛关注,但舆论的关注焦点更多地还是吴英本身的神话发迹史和案件所涉及金额的巨大,即便是有一些争论,也远远没有后来被赋予的那种重大意义。

  翻看当时的媒体报道便可略见一斑,《集资诈骗惊全国东阳吴英获死刑》、《吴英:借来的人生》,这类对吴并不友善的标题在严肃的大报中并不少见;当然,中立的标题更为多见,类似《非法集资7。7亿元吴英一审被判死刑》、《浙江女富豪非法集资一审死刑父亲称错在太高调》等。

  一审判决之后,对吴英案件的罪与非罪、构成何种犯罪的问题也有小范围的讨论,吴英的两位辩护律师坚持吴英只是违规的民间借贷、并不构成犯罪的观点。更多的讨论集中在吴英行为的定位上,学界也有人提出,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吴英构成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不是更严重的集资诈骗罪。

  一审判决下达之后的较长一段时间里,吴英被判死刑并没有引发民意的强烈反弹,著名财经评论人叶檀还在一篇《叩问民间金融何时停止血祭》的文章中称,吴英被判处极刑并不奇怪,此前的8月,浙江缙云女老板杜益敏同样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杜益敏以高息集资款项7。09亿元,至案发有1。28亿元未能归还。

  彼时,借着吴英案件对民间融资的反思也开始了。

  民意转向聚焦罪与非罪

  2011年4月,吴英案二审在浙江省高院开庭审理,与一审媒体被许可旁听不同,浙江省高院此次开庭将所有媒体都拒之门外。

  也是在这次庭审上,吴英第一次认罪了,在法官许可她为自己辩护后,她说:“我认为我不构成集资诈骗罪,但我认可构成非法吸收存款罪。”

  两个罪名的最高刑期不同,集资诈骗最高可判死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最高刑期是十年。

  一直坚信女儿无罪的吴永正认为女儿认罪“没有骨气”。

  浙江省高院对吴英案的二审极为慎重,2009年年底吴英上诉,二审判决则在2012年1月才下达,总共跨越了四个年度。

  这种时间上的高度慎重是为查清案情,却同时为社会舆论的发酵提供了足够的时间。

  案件久拖不决,社会对吴英案的讨论开始升温。

  在此期间,又发生了多起温州老板因资金链断裂而跑路的事件,浙江的民营经济受到冲击,一直在浙江民间极度活跃的民间借贷暗涌得到了外界的高度关注,对民间借贷松绑并予以规范的呼声越来越高。

  在这样的背景下,吴英案有了更深切的内涵,吴英的生与死,在某种意义上,被看成是一种信号或者风向标。

  也许吴英注定要和18日结缘,在一审判决两年零一个月的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下达,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正是浙江高院的一纸裁定,终于引爆了舆论。

  法学界、经济学界专门开会研讨吴英案,许多名家高调发表不同意二审判决的观点,吴英“罪不至死”和“不构成犯罪”的声音此起彼伏。

  著名法学家陈光中认为,金融领域的案件,死刑要慎重。经济犯罪的死刑只应适用贪官,其他犯罪要慎用死刑。判吴英死罪没有道理。

  呼吁从吴英案开始废除经济犯罪死刑的呼声,也得到了包括北京大学教授张千帆在内的许多法学学者的响应。

  经济学界,包括茅于轼、张维迎、马光远在内的许多学者都主张吴英无罪,张维迎称吴英案表明中国目前还没有融资自由,离真正的市场经济还有很远。张维迎和任志强甚至公开发出了“拯救吴英就是拯救我们自己”的呼吁。

  律师界,一位著名律师就吴英案致函最高法院:“理性地站在改革开放的高度考量吴英案中反映的矛盾,纵观金融市场呈现的复杂现实,解决之道在于开放市场,建立自由、合理的金融制度,断无依恃死刑维系金融垄断的道理。”

  以田文昌为代表的多名刑辩律师力主吴英无罪,其主要观点认为:“吴英案不是该死不该死的问题,而是有罪还是无罪的问题。”

  滔滔舆论下,2月7日,浙江省高院法官、吴英案二审审判长沈晓鸣就案件争议回答了中新网记者的提问,为判处吴英死刑的合法性论证。

  主审法官为判决公开辩护,非但没有平复争论,反而引起了新的批评。

责编:安文靖
0

相关新闻

更多>>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

专题推荐

男神来袭,哪款才是你的菜?

男神来袭,哪款才是你的菜?

娱乐圈男神女神当道,个个生的个唇红齿白倾国倾城...

5月影市前瞻

5月影市前瞻

五月影市作为暑期档头一炮,其中隐藏着几枚重磅炸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