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频发,且大多数发生在现行银行监管体制下,表明银行内部监督检查不力,管理工作存在严重的疏漏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来建强商意盈王攀
日前,在深入调研部分温州民营企业民间借贷案例过程中,《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发现,一部分银行贷款“变身”为民间高利贷被再次放了出去,致使一些民企深陷“资金黑洞”,走上一条借贷“不归路”。业内人士及专家向本刊记者指出,破除民营企业“资金黑洞”现象,除了国家政策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扶持,还须“遏制”某些地区少数金融机构越界违规伸向民间借贷的“黑手”,真正构筑起一个公平、透明的金融新秩序和规范、健康的资金市场。
企业深陷“资金黑洞”
本刊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当去年国内外经济形势逐步转紧时,许多中小民营企业普遍面临银行机构的“一刀切收贷”,资金缺口扯大。温州乐清市的东方造船集团去年底意外地遭到海外船东弃船,两家国内商业银行闻讯先后从该集团抽贷1.1亿元,该集团已完成进度65%以上的两艘8000吨级油轮陷于停工。
“银行抽贷时,自己所在企业还远未达到资不抵债的程度。”东方造船集团董事长陈秀丹告诉本刊记者,集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利息为基本利率上浮30%,银行抽贷和惜贷之后,如要重启造船项目,只能从民间途径筹措资金,与银行贷款相比,使用同样规模的资金,民间借贷成本会高出10~20倍。
“包括轰动一时的温州立人集团债务案件在内,凡是涉嫌高利贷的融资民营企业,利息一旦达到5分以上,通常是撑不过3个月的。”浙江大学金融系副教授景乃权告诉本刊记者,而最先知道企业要崩盘的是银行、公务员、司法人员,“企业的可用资金、资产往往会被这些‘优先’获知者抽走、转移或查封。”
他认为,接下来有的债权人就可能利用非法手段暴力收债,企业主不得不开始以所谓的矿产、地产项目来骗更多被利诱的资金持有者。优先人群和一些有暴力支持的债权人如愿以偿后,企业主只好“一跑了之”。最后,地方政府出于种种考虑,可能会将危机企业的资产进行缩水拍卖,结果往往是“资金黑洞”越堵越大。
京衡律师集团律师陈有西近年接触了多个温州民营企业卷入高利贷的案例,总结出了这样的规律:银行如贷给民营企业一笔贷款,银根收缩时,银行就会想方设法地要企业提前还贷,通常是以转贷为由,请民企老板“先向民间借高利贷还银行,一周后银行再把钱转贷给企业。”
“结果,银行只收不放了,民企被套进了高利贷。先是3分利息,后来成了5分利息。”陈有西认为,“表面上,压倒一些民营企业‘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民间高利贷,而实际上,是其中包含了正规金融机构的歧视效应。”
变身高利贷
本刊记者调研中还发现,近年来,一些银行一方面对中小民营企业惜贷,另一方面直接给政府公务员授信贷款或违法违规放款,部分贷款资金摇身一变成为了民间高利贷的来源。
在温州立人集团债务案件中,泰顺县城区居民鲁德飞、赖庆华等人先后以房产抵押方式从银行获得贷款,然后参与到立人集团的高息借贷活动。“2010年12月,我在当地工商银行用房子抵押方式贷到30万元,然后全部以2.5分以上的高息借给了立人集团。”赖庆华告诉本刊记者,“在泰顺县,公务员可以身份作信用抵押从银行获得低息贷款,全县许多官员都有钱放进立人集团‘以钱生钱’。一些普通老百姓看热了眼,纷纷拿房子换银行贷款,再找门路放进立人集团。”
温州立人集团多位债权人透露,科、处级干部能获得20万~4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去年,泰顺县有一些干部在立人集团享受过5分以上的高息回报。
泰顺县政府最新发布公告称,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集中登记暂告一段落,至3月15日共有5207名债权人申报了债权。泰顺县委书记张洪国接受本刊记者采访中坦言,部分债权人身份的确是该县机关干部。他表示,在立人集团债务清理过程中,一不会让机关干部率先获得补偿;二将给予这些干部严厉的纪律教育。
本刊记者另从温州市公安局了解到,2010年以来,该市公安机关查处违法违规的银行工作人员共53人,涉及包括国有银行、本地商业银行在内的12家银行,其中因违法发放贷款等经济犯罪被查处的行长级高管人员14人,涉嫌高利转贷未定性和从事民间借贷欠款而逃匿的有6人。
温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期公安机关处理了一起典型案件,银行工作人员于去年1月到3月之间,将一家企业委托给该行的2000万元贷款分别转贷给了其他3家企业,而这三笔贷款均被另一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实际办理并使用。公安机关查明,银行责任人员没有到企业实地核实,没有与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沟通交流,并虚构委托贷款事实,隐瞒委托贷款风险,导致所有贷款无法收回。
“银行人员违法违规涉案金额巨大,动辄造成上亿元损失。特别是部分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优势,变相将银行贷款转入民间借贷或直接参与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行为。”据温州市公安局的分析,“出现国际金融风波以来,银行惜贷心理突出,通过片面数据、虚假宣传,表面承诺不抽贷、不压贷,实际加设各类门槛限制贷款规模,导致差异化信贷政策措施难以真正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重筑金融新秩序
受访的多位专家指出,破除民营企业“资金黑洞”现象,就需要遏制正规金融伸向民间借贷的“黑手”,构筑起真正公平、透明的金融新秩序。
温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认为,银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其中绝大多数是在监管薄弱的状况下极其隐蔽地进行的,这表明一些银行内部监督检查不力,管理工作存在严重疏漏。更有一些银行因担心影响声誉,对案件迟报或不报,“因内部人员渎职形成的案件和内部人员参与或内部人员作案的案件,发案后不积极报案,而是尽量掩饰,内部处理,使很多案件线索在这些银行内部被隐匿、销毁。”
在温州市公安局看来,斩断正规金融与民间借贷之间的畸形利益链“解铃还需系铃人”:
首先,银行是处置当前金融问题的关键环节,只有银行系统运转有序,机制健全,规范信贷资金用途,切实加大中小企业信贷资金保障力度,才能保证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针对银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突出问题,要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强化监管部门职责,密切协作配合,从银行管理入手,加强防范,发现问题及时严惩,打防结合,促进银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其次,继续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推动政府职能管理重心下移,完善政府审批等公共服务模式,全方位构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体系,逐步消除“找熟人办事”、“三个公章顶不过一个老乡”,以及机关工作人员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社会风气,为企业包括民营企业营造“好干事、干成事”的优良环境。
再有,国家有关部门宜迅速采取其他有力措施,从立法层面尽快推动民间借贷的合法化和阳光化。“加快推进公民诚信档案的制度化建设;各级各地政府部门要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新认识,坚持发展实体经济才是立国之本、强国之策略。”景乃权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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