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深度 > 正文

再说消费者手中的“两张票”

2012-03-15 14:39 来源:光明网

  【阅读提示】今迎第30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聚焦“消费与安全”快阅读

  光明网评论员:今天是3月15日,是“国际保护消费者权利日”。这个由国际消费者联盟于1983年确立的日子,旨在彰显保护消费者权利的重要意义。但是,实际上,在世界范围内,在市场经济运作正常的国家,3月15日之于消费者,远没有中国消费者所感到的那么沉重。

  在工业化生产之后,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实力发生了霄壤之巨的变化,市场交换的渠道和方式也随之发生了革命性的改变。这种经济实力的差别,直接导致了消费者在产品信息获取上和法律救济取得方面的弱势地位。因此,保护消费者权利,就是保护消费者的使用产品的人身安全(包括人格尊严)权、对产品的知情权、自由交易权、自主选择权、公平受偿权和投诉权等一系列权利。

  消费者权利的实现程度,实则就是市场运行状况的一个直接反映。虚假信息充斥、伪劣产品畅行的市场,是供需信号紊乱的市场。信号失真,必然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乱象,从而导致市场无以发挥对资源的配置作用。这也是经济先发国家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着力保护消费者权利,以大量的立法和司法判例规范此类社会关系,借此维护市场秩序的原因所在。通过保护消费者权利来落实公民权利,并以保护消费者权利的方式来弥补市场失灵之处,这些举措本来就是政府不可逃避的应然政治责任。

  当然,消费者并不必然就是市场上的“弱势群体”。人虽多“势”却弱的现实,是“人多势众”的形成机制尚付阙如的结果。在现代社会,消费者手中都有“两张票”,一张是钞票,一张是选票。消费者在市场上投出钞票,用来“选举”其中意的商品;市场再根据消费者的“投票”意愿,来决定资源配置,以实现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同时,消费者也要用选票来选举官员,以此来制约政府,规范权力,使其可以维持市场基本秩序,惩欺罚骗,创造市场运行的良好环境。

  可见,实现消费者权利,“两张票”之间的关系,是相得益彰的关系,是缺一不可的关系。消费者无以制约政府,无以支配官员,消费者手中的钞票就不值钱,消费者权利的价值就显现不出来。近些年来,中国消费者的市场经验,已经再明显不过地显示了这一点。最显著的事例,就是近些年来,那些损害消费者的大案要案,几乎全都为媒体所揭露,而少为政府有责部门积极作为的结果。

  消费者权利的现状,反映了政府有责部门的履责状况。消费者无以制约权力,无以选择政府的服务及其质量,其结果不仅是有责部门甚少作为,而且还会坐歪屁股,站错立场,为那些破坏市场秩序的厂商百般开脱,甚至网开一面。如此,市场上的消费者就徒有钞票一张,必然会成为花钱买“宰”的可笑角色。

  在市场上,消费者的市场偏好是通过钞票“选举”商品而实现的。这个偏好实现的前提,是基于市场诚信的维系。作为公民的消费者,把维系诚信的责任委托给政府,因此,政府除了要在服务公民、履行责任方面率先垂范其诚信之外,还应该担负起其对消费者的保护责任,在自己敬畏选票的同时,也让消费者手中的钞票实现其真正的市场价值。

责编:万晴晴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

专题推荐

男神来袭,哪款才是你的菜?

男神来袭,哪款才是你的菜?

娱乐圈男神女神当道,个个生的个唇红齿白倾国倾城...

5月影市前瞻

5月影市前瞻

五月影市作为暑期档头一炮,其中隐藏着几枚重磅炸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