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显示,中国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养小”现象,30%左右的青年基本靠父母供养。政协委员、社会学研究所原所长景天魁称,应激励啃老族自立自强,取消其享受各种社会福利的资格,以起到鞭策作用。(3月12日《广州日报》)
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啃老族”逐渐登上社会舞台,出现“老养小”的怪现状。社会学家指出,“啃老族”与日俱增并迅速扩大,已从一种“家庭现象”演化成“社会问题”,很可能成为影响未来家庭生活的“第一杀手”。“啃老族”问题固然亟待解决,不过政协委员景天魁开出的“取消福利鞭策自强”药方,却有点病急乱投医的味道。
取消社会福利饿不着“啃老族”
尽管“30%”这一惊人数字不知何来,但“啃老族”现象愈演愈烈恐怕是肯定的。“啃老族”指那些业已成年,受过基本教育,有劳动能力,却处于不工作、不求学、不受训的悠闲状态,靠父母提供生活来源的年轻人。不过,恐怕很少有人喜欢如此难听语带贬斥的“冠名”。
啃老现象首先是就业难的结果。来自国际劳工组织的报告称,在就业市场中,青年面临失业的风险比中年人更大,前者失业的比例是后者的3倍。“啃老族”亦非中国独有,截至2008年年底,英国的“啃老族”比例达10.3%,而加拿大四百万年龄在20到29岁的年轻人中,44%和父母同住。一个人啃不啃老、啃到何种程度,很难细分,但与父母同住至少是经济不独立的象征。
就像失业有主动失业与被动失业之分,啃老,也有劳而不得和不劳而获之别,社会学家将后者归纳为四类,追求梦想型、丧失自信型、自闭型和家庭溺爱型。严格说,无工作意愿的“啃老族”并不是失业人群,但后果仍然严重,被荒废与被损害的除了他们的青春,还有其父母的幸福、被迫增支的公共福利、最可宝贵的人力资源。
景天魁委员关于取消“啃老族”的社会福利的建议,意在敦促青年就业、减轻老人负担、节省公共支出,这跟“社会福利不养懒人”思路如出一辙。仔细想想,“啃老族”可能享有的社会福利,也就是失业救济金、低保之类,但公民依法享受社会福利保障的权利,并不因为他是否有啃老行为而改变。
中国有父母为孩子大包大揽的传统,比如越来越多的中产阶层父母通过财富积累,为孩子提供更多选择的人生:毕业暂时不工作或者不寻求有经济回报的工作,“做自己想做的事”。与这种不怕啃或者啃不怕的家庭相比,真正值得担心的,恐怕是穷且被啃、直到力不能支的父母们。
中国已进入未富先老的老龄社会,需要赡养的老人和等着啃老的青年齐头并进,这将是怎样的社会撕裂。啃老是一种社会现象,啃老族的壮大则是一个不小的社会问题。只有提振经济尤其是大兴实业,扩大青年就业渠道、提供更公平的劳动机会和更合理的就业环境,才是当下最为迫切的解决之道。(四川新闻网/徐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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