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的“入世”之路
“面对尚存的问题,我们从来不回避,而是长期不懈地去努力解决,并且确实收到成效。”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孙英兰
“坦率地说,作为施行知识产权制度时间不长的发展中大国,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周年之际,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日前接受《瞭望》新闻周刊专访时坦陈,目前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知识产权制度仍不够完善、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仍比较薄弱,侵犯知识产权现象在一些地方、领域和产品中还比较突出,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时有发生。
但田力普同时也表示,“面对尚存的问题,我们从来不回避,而是长期不懈地去努力解决,并且确实收到成效。去年10月以来,国务院部署在全国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专项行动,今年11月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在短短的时间内,中国知识产权在快速发展,意识在快速提升。我们认为这种势头还会继续保持下去”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是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建立的。”据田力普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前身是1980年1月14日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相比西方国家几百年的历史,我国建立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是非常短的,虽然只有近30年时间,却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百余年的道路。当然,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任重道远。”
田力普告诉本刊记者,在上世纪80年代,当时的8亿中国人当中,民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几乎等于零。当时,“知识”和“产权”是两个毫无关联的独立的概念,那时人们普遍认为知识应该是自由和无偿被传播使用的。任何知识都应该被全社会乃至全世界共享,将其作为财产并索取报酬被认为是不可思议的。“我们中国把四大发明无偿贡献给全世界,我们不也没有收产权费么?所以我们现在用别人的东西也不应该给钱,而应共享。”这种想法在当时是普遍存在的,因此,虽然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知识产权”这个词就被译成中文,但直到本世纪初,才正式被收录到数以亿计的中国学生普遍使用的《新华字典》中。
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促使中国下定决心实施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立法的过程中争论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据本刊了解,中国几部主要知识产权法律的立法用了超过十年时间。但正是这些法律使得中国在改革开放中更快地与世界接轨。
资料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3种专利申请总量已经超过786万件。过去10年间,来自中国和全球147个国家在我局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年均增长率超过22%,是同期全球平均增长率的5倍多。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年前10个月受理和授权发明专利申请分别为39.4万和13.9万件,同比增长33.7%和23.8%;受理《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的国际专利申请13429件,同比增长24.2%。截至9月底,国内权利人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达到29.5万件。
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激发了全社会的创造力。创新能力的增强有力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2009年,中国研发投入总量进入世界前5位,研发总支出约占GDP的1.62%,高技术产品出口占全国外贸出口总额近30%,文化和版权相关产业规模超过了2万亿元人民币,增幅达15.5%。
在田力普看来,知识产权在国外已经存在几百年了,国外的公司、企业已经能够非常娴熟地运用这种制度和工具来发展自己、参与国际竞争。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进步的速度是很快的,“令我们非常欣慰的是,中国的发展非常快。在短短20多年的时间内,知识产权在快速发展,意识在快速提升。未来这种势头还会继续保持下去。”
田力普认为,改革开放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年来,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健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文化水平不断提升、专利审查质量不断提高,有效地促进了我国科技进步,增强了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今后,中国还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世界舞台上展示负责任的知识产权大国形象。”
“在精明的企业家眼中,中国决不是什么‘陷阱’,而是到处有‘馅饼’”
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目前无论是专利还是商标申请的数量在全球都位居前列。从数量上说,中国毫无疑问已经是个大国。但田力普认为,这个数量还应该与中国总人口的数量相比较。“虽然绝对数量很大,但相对数量并不很高。今年出台的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特别提出,到2015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3件。与当今世界上的创新型国家相比,虽然数量上有差距,但发展的基础不同,我们的发展速度是较快的。”
田力普继续分析说,首先,按人均来说,我们的数量并不高。其次,就数量与质量来说,质量更加重要。“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并不满足于此。我们要按照创新型国家的目标,通过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鼓励创新者及全社会提出更多高质量的专利申请。近几年,我们已经发生了一些非常可喜的变化。”
田力普所言的变化,是指近年来、特别是金融危机发生后,中国的企业开始更多地把高质量的发明创造向国外申请专利。这个数字以每年20%~30%的速度增长,今年可能超过2万件,这反映出全社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下,创新活力不断增强,一批高质量的创新成果通过知识产权的形式,在国内、国外寻求保护。
据介绍,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方面,我国自1983年和1984年连续颁布《商标法》和《专利法》以来,陆续制定了著作权法等单行法,颁布了19部行政法规,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形成了司法和行政部门“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受到了全球创新者和发明创造拥有者的认可。从最新统计数据来看,中国已经是全球最大的专利申请目的国之一。每年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的,有来自全球147个国家和地区的近10万件发明专利。经过近30年的努力,中国已经建立起了一个运行良好、与国际规则接轨的专利制度体系。这个制度的效果和作用已经得到了世界的公认。
“在2008年之前的十年间,来自全球各地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每年的增速约为22%。这相当于同期全球专利申请平均增速的4~5倍。这应该反映出跨国公司或国外的创新者对中国专利制度的肯定。我觉得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中国的专利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是一个运行良好,而且得到全球公认的制度。”
但令田力普感到不安的是,很多外国媒体在有关知识产权的涉华报道中偏离了专业精神和职业操守,充斥着大量严重失真和扭曲的信息,将中国知识产权状况一边倒地描画为一团糟。“给我形成的印象是,要想在西方国家引人注目,那就指责中国;要想在指责中国时更引人注目,那就指责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田力普告诉本刊记者,2010年9月23日,日本《产经新闻》报道了美议会举行听证会,抗议中国“放任伪造产品”。同年10月4日,路透社报道了美国副国务卿罗伯特·霍马茨呼吁欧盟联手施压中国以改变知识产权及外商投资政策。一本名叫《中国陷阱》的德文书颇为畅销,它告诫欧盟企业小心在华投资落入一个巨大的“中国陷阱”。此外,国外一些政治家和企业家、社会组织出于不同的目的,也在抱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出现了问题。
“这实际上是对中国真实客观情况的歪曲和偏见。尽管我国实行知识产权制度时间短,但实际上,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政府这样重视保护知识产权,中国的几部重要法律如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都根据本国发展和与国际交往的需要先后进行了数次修改,而这些修改都是朝着更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这个目标而进行的。同时,国务院还在2008年出台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其中提出,到2020年,我国要成为知识产权能力较强、保护较好的创新型国家。”
在回顾成绩的同时,田力普并不回避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面临的严峻挑战,“最根本的是要更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他认为,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实际上就是创新文化的建设。知识产权应该说是一种用创新型的制度来促进技术创新,也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而“知识产权的核心之一就是保护。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由于它本身的特性,保护起来确实不容易。因此,亟需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尊重创新、鼓励发明创造的社会氛围。”
事实上,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崇尚创新、富于发明创造的民族。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对世界文明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进入21世纪,知识产权逐渐成为中国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中国知识产权的发展也大大增强了国外投资者的信心。目前,中国是世界上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之一,已连续19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全球500强企业中已有超过470家在中国落户。2010年,全国累计吸收外资1057亿美元,同比增长17.4%,创历史最高水平。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各类研发中心超过1400家,外商投资企业已成为中国研发创新活动的组成部分。没有一个有效、高效运转的知识产权制度,不可能出现这种局面。
同样,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的实施也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田力普分析说,这些外国公司不仅通过直接收取专利、商标、版权费用,每年从中国拿走数千亿美元,还通过在中国生产产品再销往本国得到额外的品牌收益和技术增值,这些收益同样是数千亿美元。他举例说,两位美国研究人员曾对苹果公司的数码产品iPod进行分析发现,这个产品全球零售价为299美元,其中,苹果公司得到的创意、品牌、设计和专利收益114美元,占售价的38.1%,而中国的组装企业仅得到4美元,只占售价的1.3%,有近30倍的差距。此外,中国实行知识产权制度,鼓励创新,并明确提出在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的行列,这也给世界专利技术的拥有者、跨国公司和企业带来更多的商机。目前,在许多高校、研究院所、创新型企业的实验室里,各种精密的分析仪器和测试装置、设备材料甚至相关产品几乎都是进口,因为创新需要更高的技术来支持,而很多产品中国还不能生产,需要从发达国家购买。中国通过创新活动,为各发达国家政府带来税收、为其民众带来工作岗位、为国外厂商带来巨大商机和更多的收益。“最重要的是,由于技术水平的差距,这些发达国家通过知识产权制度,成功地将低端制造业转移至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腾出更多的空间和资源在本国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从而牢牢占据全球产业链高端,率先进入知识经济时代,这也得益于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田力普十分肯定地说,“没有中国各级政府对知识产权强有力的保护,西方国家靠生产知识和输出知识的增长模式很难实现。”
田力普表示,“主要来自发达国家的在华专利申请总量今年5月已达到107万件,其中第一个50万件用了20年时间,而第二个50万件是在近5年内提交的。人们无法想象,在‘知识产权一团糟’的情况下,西方企业是否还愿意来中国进行如此大规模的专利申请、投资和技术转让。”据他介绍,最近,美国中国商会发布了2011年中国商务环境调查报告,其中特意将两个数据摆在首位,一是受访美资企业2010年在华经营收入同比增长的占85%;二是83%的受访美资企业表示2011年将增加对中国业务的投资、扩大业务规模。由此看来,“在精明的外国企业家眼中,中国决不是什么‘陷阱’,而是到处有‘馅饼’。”田力普这样认为。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本刊从权威部门获悉,目前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正逐步扩大,保护力度正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日益成为跨国公司争夺国际市场份额和市场优势、挤压竞争对手的重要策略。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提出了明确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并把其作为振兴本国经济、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战略举措,与此同时,积极把自己的科技优势提升为知识产权优势,充分展现了未来的科技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竞争的道理。
“我国在2008年6月5日正式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发展的方针确定在‘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4个方面,并且将目标确定为在2020年把中国建设成知识产权运用水平较高的创新型国家。可以说,这是我国政府从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田力普说,“建设创新型国家,其前提之一就是知识产权保护。”
今年10月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田力普认为,《规划》与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一脉相承,是“十二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大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田力普表示,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世事、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风险挑战,知识产权工作同样面临诸多考验。“《规划》的制定,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也是赢得发展先机和主动权的需要。”
他向本刊记者强调,“十一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领域均增势明显。未来5年,尽管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健全和完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培养全民的知识产权意识,以此支撑和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任重而道远,但随着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步伐的加快,以及我国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预计到“十二五”末,国内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拥有量均会翻番。“《规划》中提出的指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田力普对此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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