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只能前进,没有任何退缩的余地。”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董瑞丰
未央区大明宫派出所的二层小楼,印嵌在西安古城中,几无转寰余地。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我们‘四区改造’的最大特色就是因地制宜。”所长王健告诉来访的《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王健所说的“四区改造”,即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所将接待群众、内部办公、办案和生活区域实行分区设置和管理,并在接待区、办案区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这是公安部三年来力推规范执法的重要一环,限期三令五申,各地倍感压力。
有限条件下,执法标准如何不打折扣?大明宫派出所因此吸引多地公安前来取经。2011年11月10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总结推进会(以下简称总结推进会)亦安排各地省级公安机关和法制部门负责人来此考察。这个会议,按照公安部法制局的说法,“既是总结推广三年来的经验,也借机敦促中西部地区进一步规范执法。”
会议虽有表彰之意,出席的公安机关高层并不讳言问题。会上会下,屡屡提及“当前环境”,紧迫之情可略见一斑。“因社会不公而聚集的社会气氛,公安机关应有充分认识,要‘灭火’不要‘点火’。”一位公安部高层领导说。
会议后半程通报了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阶段性检查结果,评优之余,亦点名若干后进地区。“维护社会稳定、治安稳定的任务明显加重,迫切要求公安机关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专门赴会的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强调,“这一点上,只能前进,没有任何退缩的余地。”
“当前环境”复杂
之所以没有退缩余地,是因为公安执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公安部看清楚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因此)三年来反复强调推进执法规范化。”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说。
场所改造后的大明宫派出所,细节处颇见功夫。讯(询)问笔录即时输入电脑,一机双屏,被讯(询)问人可同步确认,全程录音录像。犯罪嫌疑人人身检查处贴有醒目的操作规程,非涉案物品由嫌疑人自己保存在超市常见的自动储物柜中。
“执法不规范不行”,所长王健说,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越来越强,现在民警执法,老百姓往往会要依据,会反问:“你凭什么查我?凭什么抓我?”
这与整个国家的法治进程紧密关联。“法制要求越来越严”,孙茂利说,保护人权已经入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方方面面都要求依法办事,“更加严密地规范了执法活动”。
不过,压力更直接来自于社会监督。公安部法制局刑事法规处处长李文胜说,随着监督范围扩大、程度加深,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头顶好似悬了一把剑,“办好99个案子都是应该的,但只要出一个纰漏,甚至只是一个误解,就难免千夫所指”。
陕西的总结推进会会场,不止一名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告诉本刊记者,自己日常工作可用“如履薄冰”来形容。“互联网时代,好事传千里,坏事也传千里。”一名公安机关高层人士透露,日前某地派出所所长出了撞车事故,网上网下很快引起轩然大波,当地省厅负责人也一度私下向公安部表示“压力很大”。
为此,杨焕宁在会中再次提醒各地公安机关负责人:如果我们的执法工作不公正、不规范,甚至出现错误,经过发酵,很容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在李文胜看来,规范执法不仅是外部压力所致,其实也同样是公安的自身需求。近年公安机关依法履职面临新挑战,一些社会矛盾不属于刑事、治安案件,本与公安无关,一旦处理不好,却往往把民警推至一线。“基层民警长期以来迫切需要更加精细化、更具有操作性的执法规范。”李文胜说。
而随着公安承担的社会服务管理任务越来越重,一些境内外勾结的新型犯罪不断涌现,公安内部也一直呼吁提升执法硬件和软件能力,以应对新时期的执法任务。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成果显著,但仍待纵深推进。
“目前面临的执法环境,极具困难性和复杂性”,一名公安机关高层人士总结。
如此环境下,“灭火”固然不易,“不点火”却是刚性要求。在西部某地派出所,干警向本刊记者感慨,借助执法规范化建设,集中解决了丢人、丢枪、丢案卷的老问题——后者显然都是当前社会情绪的敏感点。
这也成为公安内部共识。公安部一名人士告诉记者,规范执法是个系统工程,但首先要处理好最突出、社会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比如,“最起码(嫌疑)人不要跑了,不要从楼上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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