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江苏省盐业集团董事长、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局长王德善,江苏省盐业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杨廷华,江苏省盐业协会副理事长李晗在内的7名盐官2014年落马。
江苏盐业系统在经历了“官场地震”之后,面临着“灾后重建”的重任。如今,7名盐官有的已被判刑,有的正在进入司法程序。其中,受贿460多万的李晗被判刑10年。
丨副理事长涉嫌串标被查
具有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的李晗,曾任连云港市开发区招商局局长,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发展局局长,宿迁市经贸委副主任,江苏盐业集团办公室副主任、资产处处长、投资发展部部长等职。
2008年12月,李晗调任江苏省新世纪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盐化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2010年8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总经理助理兼新世纪盐化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正处级),2013年2月卸任新世纪盐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一职,后担任江苏省盐业协会副理事长。
2014年8月12日,时年52岁的李晗因涉嫌串通招投标罪被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立案查处,后发现其涉嫌受贿。因涉嫌受贿罪,李晗于2014年9月30日被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丨7名盐官相继落马
在江苏省盐业系统,和李晗“作伴的”的还有其他6位大权在握的处座、厅官。
李晗归案后,不但如实交代了自己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还揭发了江苏省盐业集团董事、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杨廷华(正处级)涉嫌犯罪行为。2015年5月,江苏省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南京市检察院对杨廷华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杨廷华
2015年8月7日,江苏省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南京市检察院对江苏省盐业集团董事长、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局长王德善(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据时话君了解,今年63岁的王德善,曾任江苏省盐业集团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副书记等职。2002年5月,任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局长,直到落马。
紧接着,新世纪盐化集团供销公司副总经理唐红伟(副处级),江苏省盐业集团下属企业——江苏瑞达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武廷松(正处级)、江苏格林艾普化工公司总经理华雄(正处级),江苏省东泰精细化工公司副总经理张焱(副处级)等人也相继落马。
丨收受二人贿金460多万
李晗受贿案牵涉行贿人不多,仅于某、陶某二人而已。
李晗受贿一案刑事判决书显示,2006年至2010年间,李晗接受商人于某的请托,在新世纪盐化集团下属企业格林艾普公司搬迁重建等项目建设过程中,为其谋取利益,先后三次收受于某给予的人民币413.9万元。
新世纪盐化集团下属物流公司总经理陶某,为了承揽新世纪盐化集团下属公司的拆迁工程,在2011年至2012年,先后送给李晗4万元购物卡、3万美元和30万元人民币。
因为陶某没有拆迁资质,他就找到以前在滨淮农场的同事林某,让其找到一家资质比较高的拆迁公司,林某就帮忙找了某公司参加了该项目的招投标。之后,该拆迁公司没有中标。李晗卸任新世纪盐化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后,就把30万元退还给了陶某。
丨揭发常务副总构成立功
2015年7月31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就李晗涉嫌犯受贿罪一案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2年间,李晗利用其担任上述职务便利,接受于某、陶某等人的请托,为其在承接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在其办公室等处,非法收受于某、陶某给予的人民币、美元、购物卡等共计价值人民币466.98万元。
在法庭上,李晗辩称,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其收受陶某30万元的行为是受贿;其检举杨廷华、王德善二人,构成立功;具有自首、积极退赃、初犯、过往表现良好等情节,请求减轻处罚。
南京市中院审理查明,在案证据证实李晗检举杨廷华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但现有证据不能证实王德善案件系因李晗检举而案发,该辩护意见不成立。
时话君获悉,2015年8月,杨廷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检方起诉书指控:2005年8月年至2014年期间,杨廷华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
法院另查明,李晗明知陶某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收受陶某30万元,且在收受财物后未及时退还,主观上具有收受他人贿赂的故意。故认定被告人收受陶某30万元的受贿事实,证据确实充分。
丨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李晗受贿466.9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采纳。另外,李晗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依法从轻处罚;李晗归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退缴大部分赃款,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李晗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交国库。一审宣判后,李晗没有提起上诉,已经被交付监狱执行刑罚。
身为民警,本应公正执法、服务群众,一旦把权力当作谋私的工具,必将受到法律严惩。2016年11月7日,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向汤阴县人民法院分别提起公诉,指控赵某、许某犯受贿罪,请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南阳讯南阳市中心医院原检验科主任范泽旭受贿546万元,另有900余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昨日记者获悉,唐河县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决定数罪并罚,判处范泽旭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6月29日,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因涉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受贿罪,开封市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原河南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李建设。
1990年9月,曹鉴燎担任天河区沙河镇党委书记、镇长。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曹鉴燎上任不到一年便插手房地产开发。在1991年至1998年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为广州市大田房地产公司取得天河区沙河镇综合楼项目、香港友和投资公司取得广州市珠江新城G3-1地块开发权提供帮助。
(记者刘美子)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22日上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受贿一案,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近500万元,胡学凡当庭否认其在侦查机关所作的大部分供述,案件庭审持续近两日。
自古以来,无数孝子感天动地,成为佳话,“百善孝为先”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对黄祝南而言,“孝”却成了一个挡箭牌,想要挡住法律这支利剑。
在江苏徐州艺术圈,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维和对书画艺术的喜好和“在行”,不少藏友耳熟能详。但人们不清楚的是,在这格调“风雅”外衣下,隐藏的是丁维和用心良苦的贿金洗白手段。
“单位受贿罪”虽然早就见于刑法典之中,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很少被提及。
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张苏洲涉嫌受贿贪污一案3日在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察机关指控,张苏洲涉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千余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张苏洲涉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千余万元。
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张苏洲涉嫌受贿贪污一案3日在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察机关指控,张苏洲涉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千余万元。
在上交“廉政金”时故意不说清楚款项来源,以防在事情败露后,可以推脱说自己已将受贿钱物上交为“廉政金”,从而将全部受贿款“张冠李戴”。
因受贿罪,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原副院长史海军一审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这是去年以来该医院第二个被判刑的副院长。
洛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王夕中受贿案近日一审宣判。法院审理查明,王夕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57.9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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