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保监会网站消息,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在保监会公务活动中禁止饮酒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保监会机关各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公务活动中禁止提供和饮用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人民网9月8日)
保监会要求,明确领导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维护党的形象、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禁酒制度的重要性,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明确具体落实部门,结合实际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纪律要求,让禁酒制度落地生根,常抓不懈,防止流于形式。
应该说,“禁酒令”好制定,但关键在于如何提高执行力,关键在于如何把责任追究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不管是哪一级党政领导干部,只要违反“禁令”就没有商量余地,更不存在下不为例。只有铁面无私,才能让“禁酒令”名副其实地发挥作用。
这里的发挥需要群众、审计和纪委的监督。人们常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人们常说,善念修正道,善德需善举。所以,“禁酒令”的执行情况必须经得起审计部门和纪检委的审计与监督检查。既然有“禁酒令”,那就必须通过依法审计用证据说话;既然公务接待用酒需要纪委批准,那就必须经过上级纪检委的检查验证。
有些个别单位领导已经把公款吃喝转移到了职工食堂,转移到了“人情餐”、“铁哥们”,逃避着一切可能会监督的场所和名目。
所以,“禁酒令”的执行力绝不能仅限于党政机关,必须向职工食堂进行延伸,只有提高和扩大反对铺张浪费的执行力,才能使“禁酒令”成为反腐倡廉的“铁榔头”,只要发现违反禁令者,就要毫不留情地把酒瓶和酒杯用“禁酒令”的“铁榔头”彻底砸烂。
而且,在对禁酒令的监督审计和检查中,必须时刻谨防酒鬼们用“假发票”变相公款报销“茅台”和“五粮液”等名酒、名烟。其实,反腐倡廉的工作没有什么难处,关键在于能不能彻底打破情面,尽管腐败分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是却经不起铁面无私反腐执行力的监督,只要责任追究能够形影不离,“禁酒令”就是反腐倡廉的一个紧箍咒。(李孟菲)
8月5日,浙江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政府通报了一起村委委员因“醉酒办公”被查处的事件,当事人沈某被通报批评,扣工奖1000元。
一直将升级版的禁酒令推行下去,自上到下形成良好的公务接待风气,必将使得广大公务人员能有更多的时间履职,更多的精力去办事,去为人民服务。
机关单位对于公务酒水的开支情况,必须及时对外阳光公开,每一笔账目都要可查可追溯,主动接受媒体和民众的监督,从而实现监督对公职人员公务饮酒行为进行切实有效地倒逼。
党员干部也需严格自律,带头遵守“禁酒令”,让“禁酒令”常驻于心,深入骨髓,带头拒止,唯有如此才能读懂禁令后的深意,少一些“酒殇”。
党员干部也需严格自律,要时时牢记喝酒不仅能喝坏胃,能损伤肝,更能喝坏自身形象。
禁酒不是目的,作风才是关键”,通过这升级版的“禁酒令”,形成党员干部以及所有公职人员良好的工作作风。
中央纪委官网今年以来通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各类违反规定饮酒案例超过30起。近期,全国省、市、县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都加大对违规饮酒的查处力度,出台了升级版的“禁酒令”,对公务接待的饮酒行为更加严格监管。
无论“禁酒令”来不来,2013年白酒行业脚步放缓基本成为定局。眼下,白酒行业总体来说仍然处在一个相对传统和低端的发展阶段,行业相对封闭,竞争不够充分,小、散、乱现象仍然较为普遍。
“军区各级颁布严格的‘禁酒令’后,部分官兵一开始感到不太适应。”记者了解到,“禁酒令”颁布以来,该旅招待所保障任务大大减轻,招待所的部分战士得以重回战位。
官兵们纷纷对“禁酒令”点赞。
据日本NHK电视台11月26日报道,鉴于2012年驻日本冲绳美军酒后强奸并致伤一名日本女子,从2012年12月起,美军下达禁止在基地外饮酒的命令。美军因士兵饮酒后多发生暴力事件,自2012年12月起,在基地以外的任何地区饮酒和购酒行为都被禁止。
3月27日,21世纪经济报道一篇标题为《禁酒令致消费低迷 发改委担忧市场需求不足》的新闻,在网络媒体转载时被改为“中央整治公款吃喝致消费低迷 发改委担心市场”之后,迅速成为当天最热门的新闻之一,这个标题让很多网友吐槽发改委。唯有如此,人民群众才能监督“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承诺是否兑现,才能检验各地公款吃喝大为减少的成绩单是否真实。
禁令一出,高价酒“应声下跌”,这种结果不仅印证了早前人们质疑的“公款消费推高茅台等酒价”的说法,而且反证了治理公款吃喝的必要性。还需要加强财政预决算监督和管理,继续强化“三公”消费公开,充分引入公众监督,从源头上杜绝公款消费。
去年12月下旬,中央军委印发《中央军委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要求在接待工作中不安排宴请、不喝酒等。先后有9名师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因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降职、降衔、降级处理,有40名士官、职工因酒后驾车受到严重警告、辞退处理。
去年12月下旬,中央军委印发《中央军委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要求在接待工作中不安排宴请、不喝酒等。先后有9名师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因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降职、降衔、降级处理,有40名士官、职工因酒后驾车受到严重警告、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