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中央纪委通报了多起中管干部违纪问题,其中不乏“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表述。(8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忠诚,始终是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元素。对于党员干部来讲,更应把对党绝对忠诚置于立身修德、干事创业的首要位置。
“忠诚敦厚,人之根基也。”从古至今,大凡仁人义士、英雄豪杰,乃至平常百姓,对忠诚都格外“珍视”。古人讲,“天下至德,莫大于忠。”从北宋程颐的“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到南宋岳飞的“精忠报国”;从明代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清朝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无不体现了忠诚的重要性。
对于一个政党而言,唯有它的每一名党员都能众志成城、忠心不二,该政党才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才能所向披靡,创造辉煌的前景与未来。更何况,“对党忠诚、永不叛党,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追寻不少落马官员的人生轨迹,可以清楚的发现,一些党员干部表面信仰马列,背后迷信“大师”;表面喊着看齐,背后妄议中央;表面五湖四海,背后拉帮结派;表面艰苦朴素,背后奢靡享乐。这些党员干部的存在,源于对党忠诚“潜意识”的缺失。才会在岁月洗礼中误人歧途、坠入深渊。
忠诚是人与人、人与组织之间信任度和依存度的基本纽带,是维系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十八大以来的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有力证明,没有对党的绝对忠诚,党员干部就会“丢魂”,就会“栽跟头”“吃大亏”。
纷杂世间,无奇不有。如今, 一些干部貌似对党忠诚、实则不忠,表里不一、阳奉阴违的现象令人堪忧,对党忠诚“潜意识”缺失发人深醒。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存在期满现象屡禁不止;干部升迁考察时篡改个人档案、修改年龄现象时常发生;官员违纪违法接受纪委调查,拒不交代,对抗组织,乃至威胁审查人员,也屡见不鲜。凡此种种,无不表明,曾经信誓旦旦、言之凿凿的爱党守护者,背后的嘴脸却是阳奉阴违、口是心非。
忠诚是为政之基,更是立身之本。党员干部应树立对党忠诚的“潜意识”,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忘党旗下的铮铮誓言,牢记自己的职责与使命,做一个对党忠诚的人。(杨晓静)
95年的风风雨雨,洗尽了党的铅华,磨砺了党的坚毅。当然,党的强大,与全体党员密不可分,他们对党忠诚,服务人民,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时刻准备着。
党员干部唯有心中有党,牢记宗旨,才能时刻不忘身上的重担,才能做到真心向党、对党忠诚,只有这样才能担得起“合格党员”称号。
忠诚,是一种优秀的作风、一种良好的品格,更是一种坚定不移的信仰。对党忠诚,是党章明确规定的党员义务,是每个党员入党宣誓时的庄严承诺。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内纪律的审查者,岗位特殊、使命神圣、责任重大,更要“见得思义”、“铁肩担道义”。
中有党,做一个合格的党员干部,要从自觉交党费开始,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点一滴、一举一动来诠释自己对党的忠诚与热爱,这是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党性和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