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七五”(2016-2020年)普法规划后的首个“国家宪法日”即将来临之际,中华全国总工会2日在全总机关启动“情系劳动者,法在你身边”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开启为期一个月的普法宣传活动,预计覆盖全国职工上千万人次。按照《全总关于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七五”期间,工会将持续加强面向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对新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普法教育覆盖率将达100%。(12月3日 中国新闻网)
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学要落后。“依法治国”是国家治政理国的方针的基本原则,这是社会的进步,是法治中国进程的前进,同时,依法维权的个人意识也在提升,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成为了解决问题的新方式。要让法律更好地服务群众,则需要不断学习,才能知法懂法。
十八大报告首次写入“法治思维”,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用法治的方式解决问题不仅仅是领导干部的事,更关乎普通大众的切身利益。
“法不阿贵,法不阿权”。知法懂法才能依法用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作为农民工,工伤、欠薪等问题成为了他们心中的痛,采取一些极端方式甚至把自己搭进去也难以让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实现,在这样的一种无力下,他们是迷茫、失望的,此刻尤其需要一缕法治阳光照进他们的心间,让他们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去战斗,去实现自己的根本利益。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让法律走进一线,引导农民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让他们在面对问题的时候懂得用法治的方式来理性解决,在既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同时,又能用法律来化解矛盾。
法律不仅是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尚方宝剑”,也是他们遵纪守法的安全绳和保护伞。因此,农民工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在行为上守住法律的尺度,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才能让法律真正地为解决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刘明月)
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公民树立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夏集乡精心组织了宪法日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由中共尉氏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依法治县办和县司法局牵头,全县17个乡镇、2个工业园区和58个县直单位在人民广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汝州市行政执法局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一主题,在市标游园附近拉开了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序幕。
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和保障,直接关系到其他法律对公民具体权利的确认和保障。要尊重和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宪法在法治体系中的至上地位。
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
在第3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开封市化建中学做好法制普及工作,在校园内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年12月4日迎来了首个国家宪法日,郑州市金水区乐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驻开封新区西郊司法所社区矫正岗位社工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开封新区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我们正在准备布置一条街宣传活动,各县、区及市内多个部门和单位都要参加宣传。”12月2日,南阳市司法局副局长乔建明告诉记者,南阳市早就筹划安排在12 月4日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国家设立宪法日,主要是加大对宪法的宣传力度,树立宪法的权威。
“国家设立宪法日,主要是加大对宪法的宣传力度,树立宪法的权威,让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增强法制观念。”12月3日,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前一天,河南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新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日审议通过将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并作出今后凡国家工作人员,在人大任命职务时一律需向宪法宣誓的明确要求。
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新县司法局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在新集镇九龙家园社区广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12月4日,南阳宛城区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主题开展了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安排了区直30多个相关部门、5个街道办事处、17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20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在七一路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