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将于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届时,全会将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文件稿。党内监督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净化政治生态的关键措施之一。只有加强党内监督,牢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才能实现关口前移,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10月10日 澎湃新闻网)
《钱公良测语》中所云:“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是说我们只有自己做好表率,先自治,自责,自成,才能约束和严格要求监督他人。权力一旦脱离了严密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就有可能成为谋取私人利益的工具。正是由于制度的放松、实施的宽松,也为不少干部贪污腐败、出现各种“四风”问题提供了必要条件。一些干部身陷囹圄后,往往埋怨组织上对自己提醒不够、约束不严。这些经验教训告诉我们,监督需“有为”方能力改“不为”。
心中有“数”,守好干部入口,是从严管理干部的基础。既要重能力,更要重品行,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决重用那些重实干、肯奉献、形象好、政绩突出的干部,坚决不用那些不讲原则、不分是非的“老好人”,不用那些不干实事、无所作为的混日子的人,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重点落实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切实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
行中有“策”,监督干部日常,是从严管理干部的核心。坚持经常性教育,打牢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根基,严守做人从政为官的底线;严格日常管理,改进考核考察,加强分析研判,对干部德才表现了然于胸,对干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引导干部心存敬畏、如履薄冰、谨言慎行,更好的尽职尽责。要采取有效地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教育,使大家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
管中有“度”,约束干部行为,是从严管理干部的关键。干部管理上之所以“宽”和“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不敢抓、不敢管,怕得罪人,当老好人。从严管理监督,重在管早、管小、管在平时,多当“保健医生”,才能少动“外科手术”,对干部应早打“预防针”、常敲“警世钟”。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即要严格管理,又要关心爱护,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防“灯下黑”。
处中有“效”,从严干部惩处,是从严管理干部的保证。关键在“落地”二字。干部监督不缺位,要严格干部惩处不手软。要加大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处置力度,对那些作风漂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群众意见大的干部,及时诫勉谈话,进行组织调整;对因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干部,严格实行问责;对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的干部,要重拳出击,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绝不手软。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党中央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的战略决策,它释放的是管党治党如何才叫“全面”,如何才叫“从严”,如何才能管住大多数的政治信号。对他人严管,不是苛求,不是斤斤计较,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就是把他人从悬崖边上拉回安全线内,是对领导干部的厚爱。(云之凡)
党内监督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在确保党章党规党纪有效执行的前提下,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顶层设计和制度遵循。在今后的实践中,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要向细处下工夫,抓早抓小抓常抓实,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确保各项监督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党内监督虽然也是政党监督和政治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种监督更具有强烈的自觉性,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具有统一性,它主要是一种组织内部的监督行为。
党内监督的实质,就是我们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保证自身肌体健康,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内监督是坚持党的领导、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前提和保证。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必须强化自身监督。
历史证明,一个政党要想走得长远,成为引领世界发展潮流的政党,就必须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始终注重党的自身建设,特别是要有强有力的党内监督。
党内监督只有突出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才能更加有力有效,我们党才能更好地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严格党内监督,重在从严落实监督责任,明确区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落实党内监督,充分运用好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必将进一步增强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在党内监督中能不能把纪律挺在前面,反映的是党性强不强、有没有责任担当。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要求,尽责任、敢担当、善作为,从严从紧抓纪律,把党内监督落到实处。
古人讲“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我们必须懂得,强化党内监督是为了保证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化国家监察是为了保证国家机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强化群众监督是为了保证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
正确的集中是指在充分、全面、科学民主基础上,对来自人民群众各种利益诉求和参政议政种种思考的分析、综合、抽象和提炼,在此基础上凝炼成集体意志,进而转化为方针、政策、法制,并按照集体意志实施有效组织领导的过程。
努力在各方面监督中形成合力,不断强化“明规则”,清退“潜规则”,让党规党纪落地生根,根植于每名共产党员心中,转化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
中国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在于我们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双拳相出才能有更力,从严治党也需要在行动上和理论上相辅相成,从行动中提炼理论,用理论固化行动成效,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双拳出力”才能走的更实、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