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并确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为会议主要议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议程设置,表明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决心,释放出进一步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明确信号,为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注入强大动力。(《中国纪检监察报》)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制定出台,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追责到底的强烈信号,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依法治国、以规治党的新举措,解决了为什么问责,问责什么,怎样问责的问题。唯有真抓严管、狠抓落实,把问责条例这把利剑用起来, 才能使《问责条例》驻入每一个党员心中,从而真正唤醒干部责任意识,真正强化党员担当精神,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再添“紧箍咒”。
从严治党,须铸就信仰之魂。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是一个政党存在的精神旗帜。“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政治上就靠不住。精诚所致,金石为开。任何行动的发端,都源于心中所想。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在风雨兼程中走过95年的光辉历程,那是因为它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其身。正是这种正义的、崇高的理想信念,多少共产党人怀揣“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情怀,多少共产党人坚守“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可以这样毫无夸张的说,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是我们共产党人的立党之基,安身立命的根本。
从严治党,须让《问责条例》得以真正执行。古语有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问责条例》才真正具备生命力。对于问责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提过明确要求:“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才能让我们的党走向更广阔的未来。沧桑几度,风雨如磐,95年的历史经验表明,责任意识、担当精神是党的事业不断进步的力量源泉,只有各级党员干部心系使命、肩负重任,我们就能在风雨兼程中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从严治党,须筑牢担当风骨。勇于担当是中国共产党人鲜明的政治品格。无论是在血雨腥风的峥嵘岁月、不畏艰苦的火红年代,还是和平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无数优秀共产党员都展显出“担当”的品质,验证了“担当”的力量。正是他们承担着时代的使命与责任,不怕危险、不畏挫折、不惧牺牲的勇于担当精神,才带领中华儿女跨过一道道沟坎,从一次次的失败中“站起来”,从一次次的困境中“走出来”,勇往直前,毫不畏惧、毫不退缩,拿出坚强的臂膀、铁的意志,挑起了中华民族的脊梁。
“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这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担当的责任,要履行的义务。有责不担,正气难彰;失责不问,百弊丛生。正所谓“令在必信,法在必行。”《问责条例》要真正成为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利器,就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敢于真正问责,敢于抓严抓实,从而发挥制度的优越性,不断推动问责工作的常态化。
唯有让《问责条例》驻入每一个党员心中,才能真正永葆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永怀赤子之心,敢于担当,敢于承担自己的使命。一切向前走,即使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我们也不会忘记过去,面向未来,面对挑战,我们一定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王继川)
2014年6月1日起,我国驾培行业实施的新国标对驾培机构的场地建设、资格条件、技术等提出了更高要求。驾校里有高速公路、有山路、有红绿灯、有隧道……
11月11日,开封县供电公司组织安监人员对辖区内15个乡镇的400伏、10千伏线路“三线搭挂”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检查,以确保“三线搭挂”隐患治理到位。
到2015年,周口中心城区人口规模预计达到90万,届时城区各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等适龄学生都会相应增加。
11月28日上午,全市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召开。市政协副主席黄体勤出席会议并讲话。
党员干部务必时刻清醒头脑,常常警醒权力背后的责任,切实把履职尽责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一辈子都不能忘记忠诚、干净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