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这是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之后,中共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
权与责的关系,一直是从严治党中极为重要、极为基础的一对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这三句话,不仅点出了权责之间的关系,更言简意赅地阐明了《条例》的核心。
有权必有责。党员干部在享受人民群众所赋予的权利的时候,也要意识到紧跟权利的责任,要做到“权责统一”。如果权力高高挂,责任不落实,必然导致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加强理论学习,注重提高政治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强化党员意识、宗旨意识。严格执行党所赋予我们的任务,努力完成自己的工作,并做到创新为人民。
有责要担当。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了党和人民事业,党员干部要敢想、敢做、敢当,做我们时代的劲草、真金”。习总书记多次提到担当,是因为担当是领导干部的职责道义和从政准则,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将“担当”作为履职标准,真正做到敢想、敢做、敢当,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坚决斗争。
失责必追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联系实际、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各级党组织在狠抓责任落实的同时,应加大对“四风顽疾”的惩处力度,对存在问题干部应及时处理,及时通报,保持高压态势,敲山震虎,确保权力“笼子”扎得更紧。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关键在人。只有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剑指为官乱象,才能避免《条例》成为“纸老虎”,才能让问责传导压力、倒逼问题解决,真正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担当精神看齐,用责任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王晓)
全面从严治党任重而道远,但党中央反腐的力度与决心永远不会变。
只要下责任单位和接受责任单位都尽职尽责,才能将改革、发展中的事情做到位、做出实效,两个巴掌才能鼓出好掌声。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伴随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这话将成为未来官场的新常态。
问责条例的目的是希望党员干部能够更严格地要求自己,保持初心,继续前进,方能带领群众过上好日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而深化为全面从严治党,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问责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的不断加大,问责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求也越发迫切。
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特色,只有执行问责条例才能告诫和警示全党。
“忠诚、干净、担当”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其中忠诚、干净是为官做人的政治底色,担当则是干事创业的必备素养。
近日,新野县人武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提高了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认识,转变了工作作风,促进了各项工作快速发展。
问责是领导干部承担责任的重要保障。如果《问责条例》只是“看上去很严”,对于政策的制定者就是“一厢情愿”。
“容错”实则是防止干部畏首畏尾,鼓励干部大胆作为;“问责”则是致力纠正党内错误,肃清党内环境。
《问责条例》让党内法规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利和责任更加清晰。
中国共产党成立95年、执政67年、领导改革开放38年,置身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的今天,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为繁重和紧迫。
领导干部要履职尽责,党员要身体力行,只有心往一处想,才能劲往一处使,只有“步调一致”,才能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全面从严治党没有止境,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召开,既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周密系统的战略部署,也是后厚植党的优良作风战略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