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指出,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7月18日《人民日报》)
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要管好干部,必须要在一个“严”字上体现,对于那些在工作岗位但不在工作状态,办事拖沓或者根本不去干事的“无责任心”的工作态度,不但不能姑息,还需要“零容忍”。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为官者就需要对自己严格,为人民群众干事的态度要严谨,从严不是挂在嘴上,也不是挂在墙上,而是要记在心中,标注在行动上,方能不刺伤民心,不给党和政府的形象抹黑。
说一千遍不如行动一遍,这就是说的执行,只有执行才能让群众路线不再堵在“最后一公里”,用“问责条例”这个治吏利器来帮助党员干部,让他们能够自觉主动担当,监督起该负的责任,挑起肩上的使命。
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但是制度再好也只是“蓝图”,纸上谈兵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只有让党员干部有一种压力感、约束感、责任感,才会激发出他们赶考的心态,找准方向,找好路。
问责从来都不是目的,虽然在一些人眼中《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笼子”是“利器”,但是只要你能始终保持“自我”始终“自身硬”,那么不管是“笼子”还是“利器”对于你而言都只是一种摆设,对你仅仅是一种善意的提醒,问责条例的目的是希望党员干部能够更严格地要求自己,保持初心,继续前进,方能带领群众过上好日子。(婧蓝)
全面从严治党任重而道远,但党中央反腐的力度与决心永远不会变。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这三句话,不仅点出了权责之间的关系,更言简意赅地阐明了《条例》的核心。
只要下责任单位和接受责任单位都尽职尽责,才能将改革、发展中的事情做到位、做出实效,两个巴掌才能鼓出好掌声。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伴随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这话将成为未来官场的新常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而深化为全面从严治党,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问责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的不断加大,问责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求也越发迫切。
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特色,只有执行问责条例才能告诫和警示全党。
“忠诚、干净、担当”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其中忠诚、干净是为官做人的政治底色,担当则是干事创业的必备素养。
近日,新野县人武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提高了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认识,转变了工作作风,促进了各项工作快速发展。
问责是领导干部承担责任的重要保障。如果《问责条例》只是“看上去很严”,对于政策的制定者就是“一厢情愿”。
“容错”实则是防止干部畏首畏尾,鼓励干部大胆作为;“问责”则是致力纠正党内错误,肃清党内环境。
《问责条例》让党内法规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利和责任更加清晰。
中国共产党成立95年、执政67年、领导改革开放38年,置身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的今天,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为繁重和紧迫。
领导干部要履职尽责,党员要身体力行,只有心往一处想,才能劲往一处使,只有“步调一致”,才能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全面从严治党没有止境,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召开,既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周密系统的战略部署,也是后厚植党的优良作风战略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