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6月28日,新华社)
“忠诚、干净、担当”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其中忠诚、干净是为官做人的政治底色,担当则是干事创业的必备素养。对于一名干部而言,谨慎用权、积极履责是担当的具体体现。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失责,就是担当不力,当从严追究。《条例》的出台,将失责追究制度化,完善了管党治党制度链条,倒逼党员干部尽责、有为。《条例》剑指问责不力,彰显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决心,释放失责必究明确信号,促使党员和干部主动履责,帮助构建良性的治政环境。
能消除问责“空地”。有的地方选择性问责,媒体不爆料、舆论不热炒、上级不批评就“太平无事”,有问责只针对干部违规违纪等领域,干部不作为等性质轻的问题则不管不问。这种现象应当警醒。《条例》明确了问责范围和边界,有助于消除问责“空地”,避免“杂草野树”丛生,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能提升问责“质量”。有的地方,干部出问题后问责处理实行“拖”字诀,处置结果老是“悬而未决”,最终不了了之。有的干部被问责,遭免职,没过几天又复出,问责沦为“带薪休假”,影响恶劣。问责有始无终,纯粹属应付舆论、忽悠群众,破坏了问责的严肃性。《条例》出台,要求各级党组织把自己摆进去,做到较真碰硬,这一有力举措将提升问责“质量”。
能杜绝“躲责”现象。据悉,不久前有群众向相关部门举报一领导未获回应,不得不转向网络曝光,此后才作查处,网友讽刺是“官官相护”。这实际就是问责不力。有的领导干部或为彰显手腕,或担心“连累”自己,总喜欢“捂盖子”,对责任“躲着走”。为促被动问责为主动问责,《条件》将加大对失职失责行为的处置力度,“躲责”行为必定逃不脱党规约束。
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促进干部担当,是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的关键一步。《条例》如惊雷,定能唤醒干部担当意识,激发履责干事的胆魄精神。(邓忠林)
全面从严治党任重而道远,但党中央反腐的力度与决心永远不会变。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这三句话,不仅点出了权责之间的关系,更言简意赅地阐明了《条例》的核心。
只要下责任单位和接受责任单位都尽职尽责,才能将改革、发展中的事情做到位、做出实效,两个巴掌才能鼓出好掌声。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伴随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这话将成为未来官场的新常态。
问责条例的目的是希望党员干部能够更严格地要求自己,保持初心,继续前进,方能带领群众过上好日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而深化为全面从严治党,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问责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的不断加大,问责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求也越发迫切。
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特色,只有执行问责条例才能告诫和警示全党。
近日,新野县人武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提高了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认识,转变了工作作风,促进了各项工作快速发展。
问责是领导干部承担责任的重要保障。如果《问责条例》只是“看上去很严”,对于政策的制定者就是“一厢情愿”。
“容错”实则是防止干部畏首畏尾,鼓励干部大胆作为;“问责”则是致力纠正党内错误,肃清党内环境。
《问责条例》让党内法规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利和责任更加清晰。
中国共产党成立95年、执政67年、领导改革开放38年,置身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的今天,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为繁重和紧迫。
领导干部要履职尽责,党员要身体力行,只有心往一处想,才能劲往一处使,只有“步调一致”,才能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全面从严治党没有止境,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召开,既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周密系统的战略部署,也是后厚植党的优良作风战略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