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今年2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宣誓台前,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在国徽下庄严宣读誓词。(5月14日 新浪网)
宣誓,能激越昂扬的精神,传递磅礴的正能量,展示向上的精神面貌,因此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宣誓制度从2014年首次提出,到2015年破茧成蝶,再到2016年正式路演,其意义非常重大,其影响不可小觑。短短70字的誓词背后,显示出中共对宪法的高度尊重和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同时也昭示出了宪法宣誓制度必将成为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其必将点亮全国人民对宪法信仰的“明灯”。
“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如果说法律是构成国家大厦的支柱,那么宪法就是支撑整个大厦的地基。作为国之重器,宪法是国家机构产生的合法性来源,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依法治国新常态下,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百姓的法制期待也不断提升,宪法宣誓制度建立的背后,是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不断提高的缩影。
宪法乃九鼎重器。宪法制度确立的过程,也是中华民族为寻求法制而上下求索的历程,其奋斗的艰难和进程的曲折,值得我们每个人铭记和珍视。好不夸张的说,信仰中国宪法,是对党和人民的艰苦奋斗史和创造的辉煌史的肯定和尊重,也是对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的继承和创新的必然要求。因此,用宪法宣誓点亮信仰的明灯,可以说正当其时。
不可否认,目前我国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够健全,宪法意识薄弱、守法意识欠缺、敬畏意识不足等问题存在比较普遍,依法治国路上还有很多障碍要破,还有石头要搬。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正是一个有力抓手,其为强化宪法权威提供了有力契机,为让宪法更有尊严和力量码足了动力。(周一帆)
宪法是庄严不可亵渎的,新任职官员向宪法宣誓,其实就是在庄严肃穆的氛围中向公众承诺履职的一种形式,旨在约束官员行为,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法律意识,凝聚正能量。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伴随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这话将成为未来官场的新常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增加了“建立经费、物资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红十字会的监督机制。
利益从来不是政商关系的润滑剂,纯洁的政商关系、健康的市场环境,才是激发活力、赢得未来的根本,才能真正形成官商交往“相敬如宾”的新常态。
改革庸官懒政,必须要从干部的“能上能下”优先走起。让能者上,不能者下,公职部门和职权不是养老院,不是顶着官帽子耍威风的所在。
9月1日,沈丘局成立明察暗访工作小组,以严肃劳动纪律为切入口,不定期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形成了强有力的监督机制。
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完全可以尝试在红会最重要的环节参与实质工作,一个是捐款异议,一个是采购支出异议,还有一个就是贪腐案件调查。如果社会监督委员会仅仅是在红会信任度低的时候,借助社会名流作为一个第三方独立声音的传声筒,关注一些热点话题,这样第三方监督,还不够。
各级党政有关监督部门应该切实履行职责,与此同时,还应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让他们的监督权力得到有效行使,监督能量得到充分释放。近年来的经验告诉我们,处理问题不能“畏狠”,对于屡教不改、问题严重者,必须严肃处理,这样,才能让那些违规违纪者胆战心惊,将威慑的压力转变为改进作风、廉洁从政的动力。
群众打分,既是考评,也是反馈。干部唯有心系群众,行系群众,,解群众之难,急群众之急,考评才能获“高分”,群众才会真正满意。
中纪委连续两年在两会闭幕当天拿下“老虎”的节奏,则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这个日子的神秘感,也给公众留下了无限的遐想空间。
今年2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就曾发出严词告诫:身在岗位不作为,拿着俸禄不干事,庸政懒政怠政,也是一种腐败。
要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清除”四风“问题隐身衣,就要对公共权力的有效限制,并把权力晒出来,接受公众的监督,广大干部就会“流水不腐,户枢不蠹”。
一直以来,公务员、事业单位的“铁饭碗”备受追捧,进入“体制”内,成为吃“皇粮”的国家干部势必衣食无忧。
如何更好地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的答案是:马上就办,立行立改。截至4月20日,该院通过建立督查机制,三年间先后办理了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近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