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豫事说事 > 正文

“两高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亮点之分析

2016年05月05日16:35  来源:映象网

503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1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1次会议、2015年1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46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两高联合发布的国家赔偿司法解释的最大亮点就是“疑罪从挂”案件的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

  一、 “疑罪从挂”案件的危害

  所谓“疑罪从挂”就是指对查无实据的疑难案件,先挂起来拖着,对当事人长期不起诉、判刑。“疑罪从挂”导致案件久拖未果,这种情况下,公民的权利很难得到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精神。根据“疑罪从无”的立法原则,凡是不能证明有罪或者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有罪,就是无罪,就应该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现实中,办案机关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对这种疑难案件长期挂起来,导致当事人被违法羁押,由于之前的相关约束性条款过于粗线条,难以构成威胁,当事人得不到有效的救济,久而久之,就会造成冤假错案等不良后果。

  二、“疑罪从挂”案件有权获得国家赔偿的意义

  纵观国家各级检察院的办案规律,“疑罪从挂”案件都不是个案。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是多层次的,一方面是司法机关迫于某种压力,进而对案件“拖而不决”;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出错,上下级之间来回推诿,进而制造出留有余地的“疑罪从挂”。现实中,某些刑事案件甚至几年、几十年没有最终结论,由于没有响应的救济渠道和途径,当事人只能默默忍受。

  两高明确了“疑罪从挂”案件的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的范围和标准,迈出了公民权利救济的重要一步,改变了之前单一的评价和衡量标准。按照法律规定,很多刑事案件长期处于“疑罪从挂”状态,实际上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从这个方面来说,“疑罪从挂”已经侵害到公民的基本权利。两高的司法解释赋予了公民更具体的救济途径,倒逼司法机关充分发挥刑事赔偿制度功能。;

  三、“疑罪从挂”案件的具体救济途径

  两高的司法解释规定,“疑罪从挂”案件的受害人有权从国家获得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的赔偿。

  解释第二条规定了对侵害人身权的赔偿: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解除强制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撤销案件的;撤回起诉或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或人民法院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应对受害人进行国家赔偿。

  解释第三条规定了对侵害财产权的赔偿:解除强制措施后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未作出终止性决定的;未采取强制措施,立案超过两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撤销案件的;撤回起诉或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侵犯财产权,应进行国家赔偿。

  虽然国家赔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受害人,但想要消除“疑罪从挂”案件仅仅依靠国家赔偿是不够的。要从根本上解决“疑罪从挂”案件,提高司法人员的办案素质是基础,建立相应的追责制度是保障,只有这样,才能彻底的告别“疑罪从挂”。(武陟县检察院 闫晓利 钱亚杰)

文章关键词:国家赔偿;司法解释;立法原则;疑罪从挂;救济途径 责编:张释文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呼格家人获近206万元国家赔偿

    该决定已于12月31日送达。

  • 呼格吉勒图案改判无罪 家人获近206万元国家赔偿

    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呼格吉勒图再审改判无罪案,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于2014年12月25日向内蒙古高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内蒙古高院于同日立案,并于12月30日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 国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出台 不少于1千

    最高法院出台的意见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

  • 马新总统曾被非法拘禁

    马尔代夫新总统亚明已决定放弃他本人因被非法拘禁获得的24.4万卢菲亚(一美元约合15.3卢菲亚)的国家赔偿。当前马尔代夫正面临严重的财政困难,亚明当选总统后提出了一系列减少财政负担的措施,包括将总统薪金减少50%以及降低国家公职人员薪金水平等。

  • 新《国家赔偿法》实施两年 河南支付513万赔偿

    新《国家赔偿法》实施两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114起国家赔偿案件,决定赔偿61起,共赔偿513.9万元。比如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对于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由赔偿义务机关提供证据。

  • 新闻
  • 财经
  • 汽车
  • 体育
  • 娱乐
  • 健康
  • 科技

慢新闻

省招办辟谣!网传“河南50万考生无大学可上”数据错误百出 为不实消息 省招办辟谣!网传“河南50万考生无大学可上”数据错误百出 为不实消息

推荐视频

高考前"最后一课":我的故事都是关于你

i新闻

新闻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