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化问责机制的同时也要完善激励机制,对真抓实干的地方和干部,加大奖励支持力度,鼓励从实际出发竞相抓发展、干事业,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笔者认为,干部“能上能下”既能激活整个官场用人体制,又能激活整个干部队伍创业激情。并且,干部“能下”难于“能上”, “能上”诚可贵,“能下”价更高。
去年7月,中央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与2014年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合实施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不断扭转过去官员“能上不能下”旧习,用人体制开始得以盘活。
《规定》印发以来,各地积极推出相关举措,从北京、天津、河北、甘肃等至少12个省份到甘肃定西、宁夏银川等地市以及国土资源部等单位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或实施意见。此外,吉林、江苏等省份的实施细则也已进入讨论或计划阶段。
干部“能上能下”机制重点在于要“能下”,这是激活官场用人体制的关键!在中央和地方出台的相关规定中,比较突出的内容是完善了领导干部的问责机制,为干部“能下”定了“基调”;各地的细则根据实际情况,对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程序等进行了完善,使干部“能下”更具操作性。
随着规定和细则的相继落地,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效果已经初显。据中组部统计,截至去年底,31个省份根据规定精神,采取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方式,共调整县处级以上干部584人。随着各地对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实施力度的加大,其“源头活水”的作用还将进一步得到发挥,干部“能上能下”势必成为另一种“新常态”。
干部“能上能下”才能激活干部队伍整体干事创业激情,让有为者有位,让“老实人”脱颖而出。通过“能上能下”机制让不在状态,为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群众反映突出的干部“下”,是为敢做、愿为、善成者腾岗位、搭舞台,让这些会作为、能作为、敢作为的干部有机会和空间“上”。这关系到基层队伍能否持续稳定有动力,甚至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是干部调动的健康新常态。
干部“能上”诚可贵,干部“能下”价更高。干部“能下”才能冲破长期以来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桎梏,激发干部队伍工作活力和创业热情,带来官场选人用人新气象。(杨志)
问责如同一把杀手锏,给那些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在工作生活中信马由缰、信口雌黄、我行我素的党员干部的作风套上了龙头,不敢再肆意妄为。
“下位”干部需要了解自己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好工作规律和方向,作出正确判断。要用好工作的节奏,迅速调整工作状态,做好平凡工作。
如何真正有效地将中央的《规定》精神与实际相结合,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顺利开,必须把握好望、闻、问、切这四个方法。
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最后一道保障线,也是他们生存的根本和情感依托。保护土地、保护耕地、保护资源,是贯彻落实国家科学发展观的长远之计。
市政府启动问责机制,并成立专家组寻找解决办法市建委也牵头对此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