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临近,湖北省纪委昨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党员干部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12月29日荆楚网)
“节日腐败”形式多样化,隐蔽性强,危害大。节日期间,干部容易出现思想松懈,忘记自己该做不该做的界限,少数人甚至把节日放长假当作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玩乐的极佳机会,集中在这段时间搞腐败。一些单位在元旦、春节前进行年终“分配”,兑现“奖励”,滥发钱物,突击花钱,并大肆送礼。每逢节日成为党员干部腐败的高发期,值得警惕。
元旦、春节双节将至,湖北省纪委及早下发通知,为党员干部接种一针“廉政疫苗”很有必要,无疑为小部分腐败奢侈干部敲响了警钟,但效果如何,还需经受时间的考验。
不会忘记,在2013年的中秋、国庆前,中央两周之内三发禁令,禁止干部假借双节之机,公款送礼和收礼。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法商家甚至开展了为购买“金饼银饼”、“平价月饼”的顾客提供“办公用品”的发票,而且可以报销,“金饼银饼”为谁所用是一目了然,可以说为部分干部的公款送礼提供了便利,绝非政府之福,人民之福。想必在反腐的重压之下,在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之际,一定也会有部分腐败干部会铤而走险。
湖北省纪委下发节日禁令,顺应了民心,理应得到全省党员干部的贯彻落实,期待少出现甚至不出现地方干部阴奉阳违的现象。如果一些干部还是将“节日腐败”采用“办公用品”的方式,则湖北纪委的禁令在地方又成为了一张废纸,沦为了双节禁令干部腐败的又一陪衬,湖北省委不会同意,湖北人民不会满意。
因此,双节节日禁令不仅仅只靠制度给力,还需要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好、落实好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向节日腐败说再见,才能够向湖北省委和湖北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案。(江枫)
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领导干部只有心存“三观”、做好“三观”,自己能过好春节、群众能过好春节、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能过好春节。
从中纪委公布的数据来看,去年反腐工作对领导干部的处理比例高,力度大,并不仅限于追究一般的党员干部,级别比较高的领导干部也不放过。
首次把“严禁突击花钱”单独列出。
每年12月底,按照惯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要印发做好下一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12月25日,《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印发,七条要求中,第五条重申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
要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清除”四风“问题隐身衣,就要对公共权力的有效限制,并把权力晒出来,接受公众的监督,广大干部就会“流水不腐,户枢不蠹”。
挥手作别即将过去的喜气洋洋的“羊”年,拍手迎来即将到来的欢天喜地的“猴”年。祖国的大地,洋溢着辞旧迎新的气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各地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