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8日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小额支付偏重便捷、大额支付偏重安全的思路,对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三类,每类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限额不同。新版办法较征求意见稿做了哪些调整?让我们从发红包说起,看看监管机构如何在安全和便捷之间找出一个平衡点。新版办法新增了一类支付账户,只通过一个外部渠道开立的Ⅰ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可用于消费和转账,但限额仅有1000元。(12月29日 《北京青年报》)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尘埃落定,网友对“支付宝还能否买iphone”、“为何限制红包额度”等问题耿耿于怀,并因此而联想到了金融管理机构打着安全的旗号限制消费者网络支付的自由。其实,这只是网友们的一种误解,金融管理部门对诸如网络红包之类的第三方交易做出限制,并没有误伤消费者。
新规一旦实施,网友想通过支付宝上的余额购买iphone的确会有障碍,除非iphone产品将至5000元以下,或者是你的安全等级升至III类。但是,这不并表示你的网购无法进行,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支付机构进行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方式,为网购商品买单。因此,消费者包括发红包在内的网络支付行为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大家不必过于担心。
出台新规的目的果真是为了网络支付的安全吗?不能否认,管理部门在坚持实名制的基础上,对网络支付账户进行分级管理,增加了开立账户时申请者的多重身份验证渠道,的确能促进安全的进一步升级。然而,我们不要忘了,大家的网络支付一般都会捆绑网络银行卡,第三方网络支付账户的身份验证再严格,网银交易不安全,必然也会影响到第三方支付的安全。
其实,我们应当能看到《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现实背景,第三方支付迅猛发展,而且与“支付”的本意渐行渐远,开拓了资金积累的市场,吸收消费者储蓄,影响到了银行的利益分配,越来越不规范。因此,金融管理部门才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出台措施,限制第三方支付的畸形发展。说到底,这是银行与第三方支付的暗战。
站在客观的立场上,我们也不希望第三方支付“不务正业”,篡越银行的职能,毕竟,他们没有在国家金融风险的控制范畴内,一旦发生意外,消费者利益受损是必然。所以,他们应当规规矩矩地“支付”,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开拓业务。不过,银行呢,也不能仅仅盯着自身利益,应当在支持网络支付发展的同时,切切实实地将做到服务最贴心、储户利益最大化,账户安全保障最强固,以实际行动吸引储户的选择。(黄齐超)
春节期间,支付宝、微信把红包大战推入高潮。而在密集的红包雨过后,一些遗留问题却成了“幸福的烦恼”。
马上要过年了,微信、支付宝也在为“红包”交战正酣。警方提醒,遇到不明身份人员要求汇款、转账、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卡号或点击不明链接时,一定要警惕。比如家长收到假冒孩子“班主任”的电话要新年红包,病患接到假主治医生的电话,有因此被骗的案例。
在国外购物网站或者品牌官网购买,无论运费和商品价格都可能会高一些,不过质量更加有保障。”其实,很多网站已经贴出提示,告诫消费者春节物流公司放假,注意货物滞留的告示,但还是有很多消费者的年货滞留在路上。
最近几个月,您用微信“零钱”、支付宝“余额”发红包、转账、打车付款、超市结账的话,说不定页面就会出现个弹窗,提示您绑定银行卡、手机号……
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三类,升级账户需追加认证。
随着网络支付以铺天盖地的架势不断占领支付场景,网络支付的安全问题也日渐凸显,尤其在国内信息安全系统尚不健全的大背景下。
曾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28日终于尘埃落定。在验证方式、支付限额等方面广受争议后,新版办法较征求意见稿做了哪些调整?让我们从发红包说起,看看监管机构如何在安全和便捷之间找出一个平衡点。
据相关企业介绍,目前网上所谓的花呗、白条套现,十有八九是骗局。
“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鉴于意见稿中的这一规定,未来,支付账户免费跨行转账的时代可能面临终结。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8日结束公开征求意见。这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网络支付新规引发了诸多争议,不仅支付账户余额付款设定了单日限额,而且开户难度也将有所增加,用户开设支付账户至少需要提供3种身份证明。
这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网络支付新规引发了诸多争议。
近年来,随着网络支付方式的兴起,人们上网订酒店、买机票、挑出行装备等都越来越离不开网络支付方式。理财专家提醒,有些不法分子盗用持卡人亲友的社交网络工具如QQ等,与持卡人聊天,令其放松警惕。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其广泛普及使得网络支付市场规模逐渐扩大,不过,随之而来的金融欺诈行为也日益猖獗。网络金融交易诈骗花样频出,防不胜防,唯有提高自身防范意识,才能全面“免疫”。
支付机构可以根据客户实际需要,适度提高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单日交易限额。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央行今天(28日)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将在明年7月1号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