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1点多,山东小伙郭强在西青区某小区前为救轻生同事跳入河中,救出同事却不幸溺亡。让郭强家属十分气愤的是,郭强明明是救人牺牲,但获救同事和另外两名当事人起初对郭强家属和警方咬定他因感情问题而轻生,直到多人提供证言,三人才改口还了郭强清白。什么原因让这起事件扑朔迷离?(2015/12/7 光明网)
曾经屡次发生扶老人被讹事情,被人笑称“扶不起”。而如今又发生了这起“救不起”的事情。让人不得不拷问,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明明是朋友见义勇为而牺牲的事情,被说成了是自杀行为。
郭强为救轻生同事而溺亡,却被获救的同事称是因为轻生。这样的故事,着实让人伤心。难道继“扶不起”之后,连“救”都救不起了?所以,对于这样的情况,首先要第一时间去申报“见义勇为”奖。至少,对于救人者的救人之举给予肯定的表达。
本来,对于恩人的牺牲,被救者就算没有感动不已,至少也不能让他“蒙冤”。但是,当事人平时是郭强的朋友,却在他救人牺牲后,还谎称他是轻生而死。暂且不说感恩,哪怕就是普通朋友而言,也不至于如此薄情寡义吧。这样的三人,算不上真正的朋友,但类似因为救人而牺牲,被救者却谎称是救人者自己轻生的事情,已经不是一两次了。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些被救者敢于对于尸骨未寒的恩人睁眼说瞎话呢?
其一,对于这些企图靠说谎而推责的人来说,没有什么违规成本。很多情况下,真相还能被他们遮挡过去,就算被拆穿了,至多也是受到他人的谴责。只有立法,对于企图说谎而推卸自身责任的人进行追责,加大打击力度,才能让类似的事情少发生。
其二,这些说谎者都是显而易见的不敢担责人,面对朋友的救命之恩,或许并非没有感激之情。只是,当想到因为自身原因而要承担责任的时候,他们选择了逃避。这是典型人性里的“趋利避害”思想。这是天性,却往往会对社会的良知造成很大的破坏效果。所以,必须有真正意义上的惩戒,而不能因为当事人被发现后的道歉就蒙混过去了。
本来就已脆弱不堪的社会道德,还因为几个人的对于恩人行为提供假证明。难免会给人一种“救不起”的无力感,也有可能加剧人与人之间更多的冷漠感。所以,不能轻视这样的事情,要下“法律”的重药来应付这样的社会病。(刘颂寒)
一个具有良好风气的社会是培养健康人格的唯一“学校”,无数个体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的行为既是这所学校培育的结果,也是构筑这所学校的基石。
朱江涛兄弟两人,加上他的父亲,全家3口男劳力全部在厦门开出租车,开车的收入也是全家的主要经济来源,家境不好。2013年,在杭州开出租的西华的哥金群伟,在钱塘江救起一位轻生女乘客,被授予“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
昨日,记者获悉,团省委已作出决定,追授胡浩强、陈庚同志“河南省见义勇为青年英雄”荣誉称号。
他的行善之举,在他看来没什么大不了的,都是自己认为应该做的,“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对于王会岑的种种善举,乡亲们都夸赞他说:“王会岑走到哪儿,善良就跟到哪儿,爱心就落到哪儿。”
中牟一司机见义勇为,见老人倒在街头,为救老人性命,拉着老人去医院,连闯了几个红灯。中牟县交警经过调查,落实确实为见义勇为后,消除了因司机因救人而造成的违章。
1月29日2时许,安阳市殷都区钢二路,做生意的马先生正准备收摊,发现有人在撬对面一家服装店的卷闸门,于是上前阻止。
1月29日2时许,安阳市殷都区钢二路,做生意的马先生正准备收摊,发现有人在撬对面一家服装店的卷闸门,于是上前阻止。
19日上午,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工作人员拨打大河报记者电话,说“河南人,关键时刻冲得上去,感动了深圳一座城。
近日,在重庆街头,时常会看见一名因烧伤被毁容的男子在献唱,漂亮妻子给他打下手。2006年,在西安打工的殷建行在一场火灾中勇救13人被烧伤,后靠献 唱为生。
如果我们能在小偷行窃时群起而攻之,在有见义勇为者挺身而出时能施以援手,那将会极大的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净化社会风气。
恼羞成怒的小偷爬起来持砖头砸伤小伙,遗憾的是现场竟无一人愿意帮忙,最终让小偷离开。
遗憾的是现场竟无一人愿意帮忙,最终让小偷离开。
路边施以援手,这本是一件感人的事,是我们应该传播的正能量,可是到了顾客那里却成了“你长这么丑就不像做好事的人”的差评,这得多让我们的好人伤心啊!
现在见义勇为的人越来越少了,走在大街上,路见不平之事,无人敢言,甚至连句公道话也没有人愿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今年,南阳市社旗县出现了两位见义勇为好青年,他们为救同学英勇牺牲的事迹被本报报道后,两个英雄均被当地见义勇为组织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