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确是一时糊涂,更不懂这种行为是一种贪污行为,只知道为女儿着想,让她的生活有个保障,却没想是违纪违法了,我真是后悔莫及。”说这话的是浙江省瑞安市马屿镇圣井山风景旅游服务所原所长李良存。近日,他因贪污和挪用公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等待他的还有法律的制裁。(中国新闻网)
俗话说“父爱如山”,这表明了一位父亲为儿女的艰辛付出。这就是我们往往都只看到的是结果,没有关心过这其中的过程,是否违纪、是否违法我们都不得而知。李良存就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之便,把空额给了自己的女儿。想让自己的女儿有保障,或许很多人表示理解,但是几年间累计金额却达到了200余万元,“为女儿着想”还能成为“挡箭牌”?顶着“父爱”的名义就能成为自己贪污腐败的“遮羞布”和理由?顶着“父爱”的名义,还是不能免受国法党纪的制裁。
笔者认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同时也是一名父亲,要先认识到自己是一名领导干部,在自己的领导岗位上作出实绩,作出成效,就是为自己的儿女做了好榜样。李良存这位服务所的所长,用自己手中的职权为女儿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并事后领钱时,有没有想过女儿的感受,女儿是否愿意接受自己的父亲违法违纪为自己换来的安逸。这样的父爱让人压抑,因为这样的父爱违反了党纪国法,触碰了纪律底线,最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不能否认这位父亲对女儿的爱,但是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就应该首先认识到自己肩负的宗旨和责任,不要被“父爱”蒙蔽了自己的理智。一名领导干部就要要坚信自己的共产主义信仰,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要顶着“父爱”的名义耍那些歪门邪道 。一名领导干部就要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转变自己的作风,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不去碰那些不属于自己的钱财,不去触碰该有的纪律“红线”。(成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个个腐败分子应声落马,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党风政风为之一新。
在十八大报告中就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对领导干部而言,提出了新的要求。
腐败是党和人民的公敌,更是整个国家、民族的贻害。腐败不反,反而不净,则党将不党,国将不国,只有反腐无休止,贪腐才无处遁形。
收钱讲原则,这是哪门子原则?办不成不收钱,这是哪门子诚信?毋庸讳言,贪官们讲“诚信”的深层目的是:“办成了事收钱、办不成事不收钱,可以大大降低东窗事发的可能性”。
全面从严治党,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领域,是对党的建设系统性、整体性的体现。
在纪委查处贪污受贿等腐败案件中,约有70%的案件所涉及的贿赂,是由官员的老婆、孩子,甚至情妇收受的,这是早前中纪委对外发布的数字,由此可见领导干部的“后院”,是值得重视的反腐阵地。如何预防官员“后院起火”?开封市纪委书记恳请官员家属当好家庭的“纪委书记”,并且要吹好枕边风。
今年4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公布了首批100名外逃人员的红色通缉令,辽宁省本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支队张清曌(女)、付耀波因涉嫌贪污名列其中。案发后,张清曌被开除公职,付耀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检察机关现已对张清曌、付耀波立案侦查。
昨日,襄阳市审计局原局长叶传辉因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1年,并处没收财产110万元。叶传辉犯受贿罪、贪污罪所得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630.39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叶传辉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非法所得折合人民币643.3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基层纪检干部在查处案件中发现,一些村组干部“我的地盘我做主”,向企业索贿、承揽工程时漫天要价,明目张胆、毫无顾忌,开发企业多要给村干部“份子钱”、“好处费”。基层干部反映,在反腐高压态势下,基层纪委、检察机关办案力量明显不足,且干部被层层抽调,出现“倒挂”现象。
近日,深圳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的贪腐历程被披露。蒋尊玉与这些私企老板不仅勾肩搭背,更发展出亲密无间、水乳交融的关系,形成了江湖气息浓郁的圈子文化。表面上,蒋尊玉与这些老板称兄道弟,但实际却“利”字当头、抱团共腐。
他曾身居要职,在仕途上平步青云,“连跳式”升官。
近日,深圳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的贪腐历程被披露。蒋尊玉与这些私企老板不仅勾肩搭背,更发展出亲密无间、水乳交融的关系,形成了江湖气息浓郁的圈子文化。表面上,蒋尊玉与这些老板称兄道弟,但实际却“利”字当头、抱团共腐。
中共广东省纪委5日通报,佛山市政协副主席廖东明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廖东明有长期在检察院任职的履历,他于1983年7月起从广东省检察院刑检处书记员起步,1991年5月升任广东省检察院刑检处副处长,1995年3月起任广东省检察院刑检处处长,2003年4月起任佛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佛山市政协副主席廖东明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中共广东省纪委5日通报,佛山市政协副主席廖东明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廖东明有长期在检察院任职的履历,他于1983年7月起从广东省检察院刑检处书记员起步,1991年5月升任广东省检察院刑检处副处长,1995年3月起任广东省检察院刑检处处长,2003年4月起任佛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