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这突出了党员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因此,为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党员干部要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坚定法治信仰,争做尊法的模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要发挥作用,首先全社会就要信仰法律。法治信仰是指人们对于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遵守和崇尚。古人云,“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党员干部能不能依法办事,对全社会都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因此,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党员干部要从内心深处相信法律,使之成为一种信仰,内化为个人的行为准则,长期持续地、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作为生活习惯。只有这样,才能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带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把依法治国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坚信法治力量,争做学法的模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改革的推进和群众法治意识的普遍提高,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党员干部只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统筹协调各种利益、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才能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为此,党员干部做学法的模范,既要学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而且要学法的原则、原理,学法的价值、精神。要加强法治培训教育,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将它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时,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坚守法律底线,争做守法的模范。党员干部对法律要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要带头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要明白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要有杆秤。党员干部要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要旗帜鲜明捍卫宪法和法律,对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要果断予以纠正,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
坚持依法用权,争做用法的模范。党员干部要自觉在法律约束下、“制度的笼子里”用权,严守权力边界,坚决防止不作为、滥作为、乱作为,防止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要秉公用权,不存私心,正确处理好权与法、情与法、利与法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要反对党员干部利用权力干预执法、干扰司法的不正当行为,确保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群众的内心。党员干部要主动接受党的和人民的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将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导致权力滥用甚至贪污腐败,直至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党员干部一定要转变观念,习惯在“聚光灯”和“放大镜”下行使权力,坚决防止暗箱操作和幕后操纵的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丁 武)
马怀德: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法院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方面,实际上是受到了不小的掣肘和影响,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时有发生。说,无论是从体制还是从机制上,在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方面,四中全会都指明了改革的方向。
近日,红旗区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范彬为区委中心组及全区科级以上干部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据悉,红旗区将在镇、办、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陆续举行4场报告会,确保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区上下贯彻落实。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近日,市委宣讲团为卫滨区作了专题宣讲报告。他们纷纷表示,要以此次宣讲报告为契机,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向深入,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11月25日,辉县市委中心组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扩大)报告会在百泉国际大酒店地下礼堂举行。市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市直各单位一把手,公检法司中层以上干部等参加报告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依法治国,关键要看如何落实”成为各界的共识,也折射出老百姓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期待。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目标,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用法治规范网络空间的行为。
连日来,我省各地相继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书记郭庚茂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0月31日,驻马店市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一些人认为,只要中国富起来,就能崛起为大国,似乎富国就是大国。记者: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表率,要提升政府公信力,只有打造服务型政府,才能加大消费者权益的行政保护。
11月4日,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谢伏瞻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进一步抓好政府系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好政府各项工作进行部署。
10月31日,新乡市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会议要求,要认真组织传达全会精神,使全会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新形势下我们党坚持依法执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纲领性文献,开启了建设法治中国新航程。
法治与“乌纱帽”挂钩,决策失误终身追责,审计监督要“全覆盖”,政务公开要成常态……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依法治国”的2.0版方案从立法、监督、问责、考核等多方面,全方位祭出官员从政的“紧箍咒”。
10月2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境外媒体对此予以关注:
在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说明时,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这一文件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直面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法治与“乌纱帽”挂钩,决策失误终身追责,审计监督要“全覆盖”,政务公开要成常态……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依法治国”的2.0版方案从立法、监督、问责、考核等多方面,全方位祭出官员从政的“紧箍咒”。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一个新颖且重要的论断,良法的概念也是首次在党的重要文件中被提出。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浪潮中,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良法善治的价值追求与核心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