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全面放开二孩”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围绕独生子女证是否还适用、抢生是否会受罚等一系列问题,大家争得不亦乐乎。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落实中央两孩政策,首先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相关法规。伴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先立后破、不破不立”已经成为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依法定权、依法用权”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遵循,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制度的作用更加凸显。
从保障到引领,充分发挥制度在改革发展中的导向作用
全面深化改革,如何处理改革决策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考验着党和政府的智慧。
根据中央部署,今年在全国33个县市区试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这是立法与改革无缝对接的典型。”国务院法制办的左力司长告诉记者,“2014年底,中央作出这项改革部署,立法衔接工作只有很短时间了。而‘改革要于法有据’是硬道理,我们认真梳理了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反复征求各地各部门的意见,抓紧将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的方案上报国务院,确保改革试点立法工作的及时跟进。”
“以往,我们总是说‘加强法制建设,确保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顺利推进’,强调制度的保障作用。如今,我们开始提‘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强调制度的引领作用。”陕西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宋昌斌认为,从保障到引领,更加发挥制度的导向作用,这是法治理念的一大进步、一次飞越。
简政放权是近年来政府“自我革命”的重头戏,政务服务大厅是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窗口。近日,北京市政务服务大厅刚启动,就吸纳了40个政府部门的740余个行政审批事项。
改革创新,制度先行。“我们在筹建时就制定了审批事项目录,禁止政府部门随意增减;明确了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要求为百姓提供标准化服务;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配套制度建设,确保改革落地有声。”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李三忠处长看来,只要深入调查研究,做好制度设计,提高立法的前瞻性,就可以使法律制度更充分、及时地反映现实需求,成为改革发展的助推器。
职能科学、权由法定是法治政府的重要标准。伴随着法律制度作用的彰显,“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越来越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自觉行动,“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开始登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舞台。
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四川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介绍,今年以来,四川全面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权力一律予以取消,对性质类似、处罚依据及自由裁量标准相同的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合并,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从以前的7194项减少到5248项,减少27.1%。
从数量到质量,政府立法的精细化让权力不能任性
立法是法治的基础,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有法可依基本实现。然而,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社会对立法有了新要求,人民群众对立法有了新期盼,社会各界已经从对“有没有”的关心上升到对“好不好”的关注,政府立法质量亟待进一步提升。
“从2010年开始,我们就着手制定和修订了15项市政府立法工作制度,涵盖了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编制、立项论证、征求意见和听证、专家审核、草案报送、草案审查等各个环节。”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的王鸿剑说。
以往,多是由政府部门负责法律法规的起草,交由法制办审核把关,难免有部门利益的掺杂。如今,强调政府法制机构的主导地位。陕西省政府法制办今年以来已经主导起草了两部重要法规。
登录四川省政府官方网站,一个关于2016政府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的浮动窗口闪现出来。“我们公布了所有拟纳入计划的立法项目,并对立法项目拟解决的问题、拟作出的规定作了说明。公众可从中投票选择自认为应纳入计划的项目。”四川省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人员说。
在江苏采访,记者碰巧遇上江苏省2015年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三方评价会召开。会上,来自省人大、司法、院校的法学专家和基层群众代表,围绕13件规范性文件和2件规章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全面评点。4个小时的评点会,专家挑刺直接,立法人员听得认真记得仔细。开展第三方评估,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手段。
“法律制度不是一定了之,我们还每年分批开展立法后评估,通过跟踪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反思评价立法是否实现了预期目的,制度是否规范科学。”苏州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长陆雅说。
如今,完善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发挥法制机构的主导地位、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加强立法后评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的日益成熟,正推动着政府立法走向精细化发展。
与之对应的是,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权力不再任性。《西安市行政程序规定》专设“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章,明确了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法律审核、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固定列席单位,对决策进行法律把关,确保‘关键少数’依法科学决策。”西安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白正益说。
立法精细化带来的最深层次变化,是法治权威的树立,最明显的是“红头文件”不再满天飞。曾几何时,“黑头”不如“红头”好使,“红头”不如“口头”管用。如今,北京、江苏、四川等地严把制度“关口”,坚持“逢文必审”,建立严密的备案审查机制,及时清理不合法的、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依法遏制了“法外设权”等乱象的发生。
从法律到法治,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制度严起来,法治实起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给百姓带来的一个直观感受是“于无声处听惊雷”。
在陕西,廉政法规考试成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必经环节,截至目前,300余人因考试不合格被暂缓提拔;在江苏,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等内容的法治财政标准化体系已经建立,依法管紧政府的“钱袋子”;在全国各地,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都要追究,一切执法不公正不文明的现象都要纠正,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让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自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在着手制定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深入研究法制建设和法治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于改革的产物,又处于不断的改革之中。从监管对象‘四品一械’的确定,到监管方式的‘三合一’改革,法律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基层有些无所适从。”与记者座谈时,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田胜利处长建议,更快推进法制建设,更好完善配套制度。
“目前,由于有些法律制度不完善,各省的理解认识不一致,依此制定的权力清单也参差不齐。”陕西省编办体制改革处副处长程兴旺建议,尽快梳理完善法律体系,细化相关法律规定,避免“歪嘴和尚念错了经”。
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是党治国理政基本思路的重大转变,同样也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遵循。采访中,许多地方的同志反映,今后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体制机制、机构职能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良好的体系运转,是保障法律实施的关键。”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处长史凯介绍,2014年北京市开展了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群众反映突出强烈的问题主要有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乱作为,相互推诿,“看起来很忙,效果不显著”,而问题的原因在于上下级、部门之间、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衔接不到位。“各单位之间既要权责明确、边界清晰,也要衔接有序、传导有效,唯有如此,才能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与公信力。”
依法用权是根本,权力监督是保障,群众满意是目标。11月21日,在江苏海门政府法制办采访时,当地的行政复议委员会月度报告引起了记者的注意。“2015年7月,市政府审结4件行政复议案件,经审查,维持3件,终止1件。”“今年以来组织行政复议案审会6次,其中组织听证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5件”……翔实的案审说明、精确的图表注解,附上行政复议试点改革动态和相关知识,这样的月度报告每个月都会送至海门市政府及所有行政执法机关。
实践证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推进落实“四个全面”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更好履行政府职能的现实需要。(张洋 魏哲哲)
依法治国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于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是基于对我国法治建设已有成就和存在问题的总结和评估而作出的。
长期以来官贵民贱、官尊民卑的意识将普通百姓一直禁锢于“民不告官”、“民不与官斗”的一种常态中,人们心目中没有民可以告官的观念。
分析来看,这是一种惯性思维——即当地政府可能养成了不理会“民告官”案件的坏习惯,也是一种官僚思想,还像一种“老大”作派。
这一年,中国“十二五”规划收官,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开启了向着全面小康的最后冲刺。2015年,“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引领治国理政方向,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一条主线。
这一年,中国“十二五”规划收官,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开启了向着全面小康的最后冲刺。
“律师是法律职业从业人员,更是维护司法程序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警方表示,以周世峰为首的这批律师还煽动网民对政府工作人员实施电话滋扰,对法官、执勤民警等进行侮辱诽谤、威胁恐吓。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自1994年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我国互联网发展便呈现出井喷之势。毫无疑问,要依法治网首先就需要有完备的法律,也惟有如此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毫无疑问,要想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依法治网”就是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
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
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 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共分8个专题,收入193段论述,摘自习近平同志2012年12月4日至2015年2月2日期间的讲话、报告、批示、指示等30多篇重要文献。
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 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共分8个专题,收入193段论述,摘自习近平同志2012年12月4日至2015年2月2日期间的讲话、报告、批示、指示等30多篇重要文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永苏:要实现良法之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基本方略,就必须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来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或者主张治理国家。相信每一个人都能够从不同的角度,获知对“依法治国”不同的理解。而对于拼搏在生产生活经营第一线的普通公民而言,莫过于让自己做人办事更有规矩、更有安全感来得真实,来得实在,来得坦坦荡荡。
习近平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只要改革措施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有利于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就坚定不移向前推进。
法治的生命在于实施,依法治国的功效在于实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紧紧抓住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这个关键,切实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