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查实”事件在全国各大报刊杂志、电台、网站等媒体上相继曝光。陈良宇,这位曾经横行一时、不可一世的大贪官终难逃脱“双开”的命运,狼狈地落鞍下马,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反腐倡廉在和平年代显得尤为重要,正所谓“饱暖思淫欲”,一些身居显位的高官面对诱人的金钱,早已是“春心荡漾”,浑身上下不得劲,而其内心潜在的占有欲和拜金欲也不断被激发出来,由此而产生了贪污受贿的罪行。“贪”字为上下结构,“今”、“贝”组成,原指爱财,后来多指贪污。很明显,“今”、“贝”即“今日之贝”,而“贝”则指钱财,“今贝”则指现有的钱财。这正与贪官“有权不用过时悔,有钱不赚后遗恨”的金钱占有欲相适应,于是他们选择了“贪”,企图获得更多的现有之财,以满足强烈的贪心贪欲。
殊不知,“贪”字头上两把刀,这第一把刀就是舆论监督,即群众的反映,上级的调查,审计部门的审计。第二把刀就是法律,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要是贪污腐败,肯定会有“后遗症”,即存在犯罪记录或作案过程,任你掩饰得再好,总难逃群众雪亮的双眼,更难逃法律的围追堵截。“机关算尽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狐狸总会有露出尾巴的时候,“猪鼻子插葱——装蒜”只能糊弄小孩儿。
既然政府给予你呼风唤雨的权力,你就应该知道好歹,就应该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大公无私之公心来抵制个人的私心杂念,切不可玩火自焚,明知道贪污腐败是条死路,还非得找死。那些贪官污吏同志们,反躬自省一下吧!放着大好的前程不要,总想着倚仗权势暴敛钱财,劳神又伤身的,何必呢?尤其是一些老干部同志,一旦有了歹心,起了歹意,一世的英明就全部葬送了,还落得个老没出息的话柄,何苦呢?
“陈良宇案件”再次向世人揭示了一个道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贪”字头上两把刀,只要你有种“贪”,那刀就敢往你头山砍。“双规”、“双开”已经够受得了,要是再搭上一条性命,那可是大大的划不来哟。千万不要贪污腐败呀,朋友们!
﹙邹相 2007-7-27,于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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