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文学奖甫一公布,便引来一顿“炮轰”。稍微梳理本届获奖作品,确实给人一种“面面俱到”的感觉,评奖者似乎做到了最大“公约数”。另外,茅盾文学奖已经评了七届,现在看来,前几届获奖作品被人记住的并不多,有“各领风骚三五年”的味道。
但是,据此便不假思索地“炮轰”茅盾文学奖,总让人感觉它比较冤枉。诚如文学批评家雷达所言,茅盾文学奖基本上反映了中国当代长篇小说的水平。拿本届获奖作品来讲,2003年到2006年期间,我们还能找到比这四部小说好到哪去的作品?其实,我们对茅盾文学奖不满意,很大程度上是对当代长篇小说的艺术水准不满意。
这也牵涉到了一个核心问题,即,怎样评判一部文学作品的价值。应该达成的共识是,文学作品有其内在的价值评判伦理,获奖与否并不是成功与否的标尺,更不是评判其价值大小的标杆。一部作品的成功与否,不仅要接受当代人的评判,而且要接受文学史的审视。司汤达的《红与黑》刚出来时根本没人买,《简·爱》刚出来时鲜有人问津,诺贝尔文学奖并没有青睐托尔斯泰,现在看来,他们中的那一位比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差?
更何况,在这个价值多元的时代,一个“哈姆莱特”,绝对可以衍生出“一千个读者”。一部作品不仅在读者哪里很难得到相近的分数,就是在文学评论家哪里,也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应该说,评文学奖,就是互相妥协、平衡的结果。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路遥当年获得茅盾文学奖时,据各方信息来看,也有“众望所归”、最大“公约”的味道,好多文学批评家当时并不十分赞同他获奖。翻一翻北大和复旦的《当代文学史》,你会发现,路遥所占的篇幅也是少得可怜。但是,时过境迁,眼下,批评家和民间普遍反映,在以往各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中,只有《平凡的世界》具有强劲的生命力。如此看来,批评家可以忽视一个作家、一部作品,历史不会。
这样说,并不是说文学作品就没法评价了,而是说,我们不必为某一部作品获奖,某一部作品没有获奖,而就去武断地否定一个奖项。应该看到,从茅盾先生拿出毕生稿费设置这个奖项之初到现在,这个奖项对推动当代长篇小说的繁荣和发展是起到积极作用的。
当然,茅盾文学奖也不是没有令人担忧的地方。记得巴金在世时,一直强调茅盾文学奖要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现在看来,茅盾文学奖已有“宁滥勿缺”的苗头和趋势,似乎每隔那么几年,一定得评几部出来不可,鲜见评不出来的时候。另外,一群学院派的专家、教授窝在一个屋子里讨论哪几部作品获奖,总给人一种居庙堂之上,不注重大众审美趣味的感觉。更何况,在文学批评家和作家互相提携的语境下,评奖的公正性也值得商榷。就笔者眼力所及,作家贾平凹和批评家谢有顺交情就不浅。
应该警醒的是,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文学奖,茅盾文学奖若不从文学艺术的角度对作家进行引导,而是变为某种平衡的工具,不仅起不到一个奖项应发挥的效应,反而会戕害作家的艺术创造力,从而沦落为文学史的绊脚石。真要到哪时候,谁也不用说,它本身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和价值了。(孙学涛)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