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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治欧:落实“人民至上”

2013-01-06 14:52 来源:东方今报

  多年前,一名女副乡长带着几个人闯进我家催交公粮,没说几句话就威胁道:“如果不马上交,就把你们拷进派出所……”妈妈听不下去,斥称:“你是女人,我也是女人,你咋恁厉害。”然后冲上去掴了她几巴掌。女副乡长让派出所拘人未果,感觉脸面丢失,难以立足,不久就调走了。

  妈妈出手打人不管怎样都是不对的,女副乡长如果还在政坛,想必不会忘记此事,多年之后,也许对这几巴掌有了很不一样的感悟。

  这件发生在身边的陈年旧事揭示了一个道理:官员对权力的运用应该有分寸和底线,否则,干群关系会面临权力滥用的反噬。

  由此可以理解,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不仅是为了保持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也是为党员干部树立权威和推进工作负责。

  我们欣喜地看到,开会不念稿子、出行不封路不清场等正在全国干部上行下效的过程中形成良好态势。但是,逆势之举依然不时发生:安徽芜湖开发区公检法部门赴数百公里外的黄山开联席会,餐价每桌上千元;北京昌平区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理直气壮地告诉办事者“到我这里就得等”……

  坦率地说,不能指望最高领导人躬身垂范就一下子改变浸染已久的官场陋习,我们应当把转变作风的难度估计得更高一些,更应该让官员直面“不亲民”的风险,并将这种风险的形成加以制度化。

  “不亲民”的风险应当是政治风险。云南彝良农妇跪访温家宝总理被拘留,公安局长上门道歉不应是事件的句号,当初做出拘留决定的决策者应该受到处理,农妇所反映的征地事宜也应该要求相关部门限期解决。

  “不亲民”的风险应当是法律风险。总是截访而不解决问题的地方执政者应当在政治考核中留下不良印迹,违法限制人身自由者当依法追究责任。

  “不亲民”的风险应当是舆论风险。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舆论监督也是正面报道”的论断禁得起时间的检验,应当被媒体牢记,被官员牢记。

  翻看党的十八大报告,“为人民服务”和“人民至上”是核心立场。它不仅要求执掌权力的党员干部自觉形成这样的执政理念和宗旨意识,也要求对这种立场说“不”的官员付出代价,而在制度上加大官员“不亲民”的风险,无疑是保障干群关系得到明显改变的可靠路径。(东方今报评论员路治欧)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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