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官一天打7个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申请人多次约谈避而不见。这位如此牛气的“老赖”,竟然还是一名公职人员。
法官一天打7个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申请人多次约谈避而不见。这位如此牛气的“老赖”,竟然还是一名公职人员。最近,江苏某监狱狱警蒋某某欠钱不还成“老赖”的故事被直播曝光,其本人也在网上“火了一把”。(7月17日《光明日报》)
自2013年最高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以来,社会诚信建设体系不断完善。2014年,国家多个部门联合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2016年,国家发改委牵头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备忘录,推出8大类共计55项惩戒措施;2016年,最高法院与59家单位签署文件,对失信人担任公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限制。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诚实守信是人与人之间的基本道德规范,也是融入社会的最根本前提。一个诚信的社会,才是一个有序发展、良性发展、永续发展的社会,所以,每一个人都应该成为一个讲诚信、重诚信、守诚信的人。而干部作为社会发展建设的中坚力量,诚信更应该成为干部必配的基本“标签”。
近年来,伴随着国家诚信建设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了一些公职部门和公职人员失信不履约的现象,笔者认为,不是干部变坏了,而是诚信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揪出了一些诚信意识较差的干部。不管是以公职部门,还是以干部个人为失信主体,都是对党和国家机关威信,以及对整体干部队伍形象的损害,导致社会产生这样的质疑:自身连最基本的诚信道德都失守了,还能奢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还能指望守住更高要求的党纪底线?因此,干部失信绝不是可以一言以蔽之的小事。
2015年,山东烟台出台《烟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其中明确指出,建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将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在国家大力推进诚信社会建设的道路上,干部不仅要做组织者、推动者,也要做参与者、建设者。特别是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更应该把诚信建设作为为官从政的基本要求,带头践行、以身示范。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诚实守信是干部身上的一张最基本,也是最不显眼的“标签”,但是一旦失去这个“标签”,其恶劣的影响力就会被无限放大,因此,守信事小、失信事大,“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干部诚信的点点滴滴,也是立身修德的重要体现。守得住信诺,才能取信于民,仕途前景也才能走的更远。(李丁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