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官员违纪被降职后,竟然还能获得10万元研究经费?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文称,湖北省加强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让“有错干部”变成“有为干部”。
官员违纪被降职后,竟然还能获得10万元研究经费?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文称,湖北省加强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让“有错干部”变成“有为干部”。(6月11日 映像网)
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降为科员,在从事研究工作后获得10万元研究经费的杨邵生;因受贿罪被判刑8年,出狱后选择废品收购生意、一年净赚12.8万的郑州市原市委书记杨振海;因生活作风问题被免除职务后进军学术圈的编译局原局长衣俊卿······这些“有错干部”没有因被降职、被下狱而“破罐子破摔”、浑浑噩噩,而是迎来了“第二春”,应该说,这是令人欢喜的。
但在欢喜过后,也不禁令人忧愁:这些曾经的“有错干部”们,在他们手握重拳的仕途生涯中积累了太多的人脉资源,如何能够分辨、能够保证他们的“第二春”没有夹杂着“前权力”带来的东风,而只是单单纯纯、原原本本地凭借了自身的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此前就有个别官员不改贪腐本性,利用权力余威,通过当“企业顾问”给违法者通风报信、收“压惊费”等方式“呼风唤雨”的新闻报道见诸报端。因此,降职落马官员迎“第二春”,还须理性看待。
同时,“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这一现象的背后诸多问题,也值得相关部门深思。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干部在位时,党纪国法将其约束着,官员们“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但当“有错干部”接受法纪处分、没有了名义上的权力和身份约束之后,除了靠其自身“痛改前非”,用一套完善的监管和法律体系去锁住权力的余威,斩断贪腐的“退路”,避免其肆无忌惮、“无恃无恐”也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如何让“有错干部”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变“有为干部”,这值得立法、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探讨。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任何人都拥有改过自新、重新生活的机会,对于曾经的“有错干部”亦是。理性看待“有错干部”变成“有为干部”,这并不是用有色眼睛看待“有错干部”,恰恰相反,于他们而言,完善的监管体系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在为他们关闭重新整合旧权力资源、避免二次进宫大门的同时,为他们开启了那扇放下包袱、重新开始阳光之窗,而透过这扇窗,当年的“有错干部”变现在的“有为干部”,所有人也将不再怀疑、真心欢喜。(郭果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