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6号就鸿茅药酒有关事宜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6号就鸿茅药酒有关事宜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央视网4月17日)
明确一点,鸿茅药酒是药品,不是酒也不是保健品。鸿茅药酒功能主治有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主要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及妇女气虚血亏等症。然而,一些商家利用“鸿毛药酒广告”,夸大其词,称其是包治百病的保健药,这样一来,就模糊了药品与保健品的定义,将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甚至危害老百姓的健康。
现在,很多商家为了眼前利益对“鸿茅药酒”进行广告包装,背弃诚信,少了“鸿茅药酒”的本来面目,这是不道德的。何况鸿茅药酒作为一款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的药品,应该把人民“健康第一”看做第一位。在一些电视节目中、广告中,你会看到很多关于“鸿茅药酒”的词语,看多了这样的广告,就会在老百姓心理形成思维定义,让人民误以为“鸿茅药酒”就是神药,它能减轻病痛,即使花点钱,能找到包治百病的神药,何乐而不为?
“鸿茅药酒”既然是药品,应该严把质量关与疗效关、严控监督关。为什么广告大势渲染“鸿茅药酒”,离不开各方的利益链条。企业应该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特别是药品,药品本是救死扶伤的在世华佗,所以,应该把质量关与疗效关放在首要位置。然后,严格把控药品监督关,做好药品监督,有利于药品安全性与合法性。
这几日,“鸿茅药酒”是广告中的常客,成为舆论的焦点,站在风口浪尖上。我们要正视“鸿茅药酒”,不管它是药还是酒,事物都有两面性,要正确把握有利面,这样,有助于老百姓正确对待它。同时,笔者认为,不管是广告、电视、报纸、网络都应该正确引导消费者,绝不能片面的抓住事物的一个点,要全面叙述事物。对此,我们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树立正确的态度,摒弃不良广告效应,加大监督检查“鸿茅药酒广告植入”,让广告合法化、合理化。
勇敢对“鸿茅药酒广告”说“不”,这样,老百姓就会买的放心、用的顺心、吃的安心。别拿“鸿茅药酒广告”忽悠老百姓,健康离不开质量与安全,要让商品回归真实、回归品质,全面健康才能奔小康,才能过上幸福生活。(文/肖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