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范“小微权力”的运行,就在公开、透明、规范、公正上多费心思,主动转变官念,要“他律”更要“自律”,为自己打造“钢筋铁骨”,才能避免“温水煮青蛙”,远离腐败。
9月1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6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的案件来自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在通报的案件中,“套取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截留土地承包费”“骗取低保金”“贪占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等动用群众补偿款的案件30余起,超过通报总数的一半。(9月15日,人民网)
农村“小微权力”,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权力。农村基层组织处在政权宝塔最底层,权力相对有限,但有些“小微权力”其实并不小,像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民宅基地审批、困难补助申请……件件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在农民眼里,样样都是“大事体”。这些权力的行使,如果没有明确的“边界”和运行“规则”,就会留下徇私的口子,群众的合法利益就难以保障,老百姓就会在背后“骂娘”。
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怎样出现的?一方面属于天高皇帝远,基层干部往往容易在这种“侥幸”的心理之下干些违反党纪国法的事;另一方面,基层干部与群众距离最近,基层干部挥霍、乱用权力群众有更深刻的感受,自然是深恶痛绝。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铁律禁令年年发,整治措施时时有,可不正之风总是反弹回潮、腐败问题也易发多发,说到底,还是对“小微权力”约束不到位、监管不全面、问责不给力的缘故。
古人说:“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要实现为民的初衷,就要坚持权为民所用,要管住跑偏的权力,就需要编织关住基层“小微权力”的笼子,进一步完善制度,让基层干部的每一步都在法治的轨道内,实现监督“全覆盖”,让基层干部的“歪心思”没有实现的可能。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规范“小微权力”的运行,就在公开、透明、规范、公正上多费心思,主动转变官念,要“他律”更要“自律”,为自己打造“钢筋铁骨”,才能避免“温水煮青蛙”,远离腐败。(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