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然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一切行为都不可以也不可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必然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而作为“领头雁”和“排头兵”的干部,在“火车快不快,全靠车头带”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下,必然是需要以“考”促法。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我省建立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试题库,今后的测试将更有针对性和专业性。(8月21日 新华网)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然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一切行为都不可以也不可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必然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而作为“领头雁”和“排头兵”的干部,在“火车快不快,全靠车头带”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下,必然是需要以“考”促法。
以“文考”促“普法”。正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多数干部都是非专业“入仕”,即便“十年寒窗苦读”只为“一朝金榜题名”,却未必是“术业有专攻”,难免会有“专业不对口”的无能为力。因而,“填鸭式”培训只能是“赶鸭子上架”,也只能是“春江水暖鸭先知”,只有“点单式”培训,给干部专业化的培养,让干部的“不善为”有了“亡羊补牢未为晚也”的机会,让干部的忙碌成为不了“掩耳盗铃”的理由和借口。以法治考试为“切入点”,给干部一个光明正大而不得不的理由,让法律考试强化干部的法律意识。
以“路考”促“执法”。既然“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既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就应该让干部能够“知行合一”。所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既然“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必然是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导向,也要有“尽信书不如无书”的认知。《传习录》中说“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圣学只一个功夫,知行不可分作两事。”学而不求做,是白学;学而不为做,是空学;学而不去做,是徒学;学而不见做,等于没学。因而只有让干部执法“上路”,也才能加深自己的印象,更能够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避免“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的可能。
以“陪考”促“维法”。2015年上半年,安徽省政府71次被推上被告席。6个月当了71次被告,比2014年同期多了30件。新《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这里有三个要求,一是必须有人出庭应诉,二是必须是行政机关内部人员,三是应该是相应的行政级别。“民告官”从“鸡蛋碰石头”的误解,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完善,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干部的“陪考”,能够更好的“对号入座”,也能够因为“颜面无存”或者是“自我鞭策”,都无疑会让法治观念深入民心。(周晨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