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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两学一做”视为“必要之恶”

2017-04-20 08:34 来源:映象网

[摘要] 将“两学一做”视为“必要之恶”的党员干部,必须要纠正自己的观念,深化自己的认识,破除那种敷衍了事的工作态度。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实践证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进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要坚持不懈抓下去。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引导全体党员做合格党员。(4月19日,人民日报)

  近日,下基层调研“两学一做”开展情况,听到了一些党员干部的声音,其中一种声音很具有共性,也非常值得我们注意。部分党员干部认为,践行“两学一做”是自己工作中不得不干的“必要之恶”。而自己之所以要工作,就是为了养家糊口,为了攒钱度假。在这种心态和认识的指引下,一些党员干部将学习践行“两学一做”看成了一件苦差事,因此,在具体的到行动上就出现应付了事的现象,甚至部分人还有抵触情绪。

  诚然,基层党员干部手上都有诸多工作要做,“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颗针”是他们工作状况的真实写照。但是,如果因为工作辛苦,就视工作和学习实践“两学一做”为“必要之恶”,表现出一种敷衍了事的态度,那就陷入认识误区了

  首先,学习践行“两学一做”是党员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在调研走访中,一些党员干部称,“本职工作都做不完,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学习践行‘两学一做’”。这样的说辞,表面上看,说得在情在理,可实际上却折射出部分党员干部认识不深刻、不到位。“两学一做”是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党员干部提出的基本要求,党员干部要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对标“两学一做”的精神内核,不断改进,不断进步。换言之,“两学一做”是贯穿于党员干部工作过程中的,也只有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党员干部工作才算是合格的。因此,用时间和精力不够,作为不学习践行“两学一做”的理由,未免太过牵强。

  其次,学习践行“两学一做”是党员干部人生的一次修行。日本“经营之圣”稻盛和夫先生认为,人生总是被“贪嗔痴”所控制,要想减少这三毒,最好的方法就是“愚直地、认真地、专业地、诚实地”投入自己的工作,以达到修行的目的。虽然党员干部不是修行的“苦行僧”,但是那种报着“打工者”心态,即“给多少钱干多少事儿”,认为工作是迫于生存压力不得不干的“必要之恶”的观点,无疑是肤浅的。因为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赚钱,更是一种自我修行。中央要求党员干部学习践行“两学一做”,其目的之一,就是希望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加深党员干部对工作的认识,从而全身心投入到为民服务之中,在知行合一的实践里修炼自己,提升自己。

  最后,学习践行“两学一做”是党员干部幸福生活的密码。在基层经常听到一些党员干部抱怨,工作太累,太杂,太繁琐,在他们的眼中看不到工作带来的幸福,唯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们疲惫的身躯。部分党员干部呈现出这种消极的状态,很大程度和他们的观念相关。 他们不是在享受工作,而是在应付工作。可实际上,只要他们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就能在工作中找到自我价值,获得充实和幸福的人生,即便是在苦难中,拼命工作,也会带来不可思议的好运。学习践行“两学一做”,就是要党员干部在“高标准、严要求”的指导下,在群众服好务,尽好责的同时,找到自己的人生坐标和理想追求,从而获取属于自己的幸福密码。

  简而言之,将“两学一做”视为“必要之恶”的党员干部,必须要纠正自己的观念,深化自己的认识,破除那种敷衍了事的工作态度。(沈道远)

(责任编辑:王庆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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