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教育部统计数据,今年5月至8月,共上报68起校园欺凌事件。
近日,北京市中关村第二小学一位家长在网上发文称,孩子遭到同学的“霸凌”,事后出现失眠、恐惧等急性应激反应,质疑校方处理不当。此事经互联网传播发酵,引发公众强烈关注。昨晚,海淀区教委就此事做出回应。海淀区教委表示,将从一切为了孩子身心健康出发的角度,高度重视,依法依规,积极指导,妥善做好当事孩子的心理疏导和全体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新京报》12月12日《海淀区教委:确保不再发生校园伤害事件》)
根据教育部统计数据,今年5月至8月,共上报68起校园欺凌事件。因校园欺凌一般伴随着暴力和虐待等情节,而且参与者多为未成年人,面对校园欺凌案事件,大部分人都是焦虑不安甚至是义愤填膺,网上甚至出现了不少针对施暴学生和学校的大量非议和责难。所有心情都可以理解,但面对校园欺凌最触动人的社会评价,却是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的一条建议,他提到:“发生校园欺凌后,受欺孩子家长应平衡维权和止损,施暴孩子家长应避免放纵和过度责罚;学校应秉持公正、客观的态度积极应对,及时对双方学生开展心理辅导。”
说实话,对校园欺凌案事件谁都不愿意其发生,也不愿意看到不良后果出现。每起校园欺凌案事件对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都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和警示,对于校园法治教育、情感教育、心理教育、人际交往和和谐关系教育塑造等等更是一次提醒和警钟。但不愿意看到、不想让其发生的事情一旦发生,虽然各类社会反响和非议质疑都值得理解,要求处理的呼声都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但我们却没有想到,此时最需要做的,不仅仅是就事论事的处理,更应该是科学理性的善后干预。对于校园欺凌而言,几乎每起案事件的背后,都有千奇百怪但却大同小异的原因,学校法治教育不到位、家庭教育不够、社会教育缺乏正面引导影响力也都是其背后的诱因,但对于未成年和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而言,即便在科学到位的预防和教育引导,而缺乏针对性的矛盾缓解和压力疏散,恐怕也难以消除矛盾冲突与对立。同时,对于已经发生的校园欺凌案事件而言,其对于被施暴的负面影响,乃至是身心遭遇的暴力阴影,恐怕成为挥之不去的阴影,由此导致的身心压抑、痛苦、不安、自卑、封闭甚至是心理疾患也可以随之发生,如果不及时加以科学处理和诊治,其负面影响可想而知。更关键的是,作为校园欺凌案事件的实施者即施暴者,事件一旦公开,更会因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家长责罚、学校处置甚至是师生的白眼与排斥等等,也会让其有施暴者的强势在种种压力下转为弱势,甚至会因此而出现破罐子破摔等畸形,这也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在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形,那就是校园欺凌案事件发生后,伴随着家长的维权要求和社会的重重压力,当事学生所在班级和学校的老师、管理者同样面临诸多不安和压力,如果善后干预不及时,因此而导致的从教激情下降、颓废、内心的不安和自责也会成为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性因素,其后果也是难以预料。个别地方发生学生摩擦事件导致家长上访、学校和教师被处理而毁掉一个优秀教师一个优秀校长等的现实,同样让人担忧不已。
校园欺凌谁都不愿意看到,谁都不愿意其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采取更加科学到位的教育引导和预防干预措施去防范于未然。但如果一旦校园欺凌案事件发生,那么我们最需要做的,不仅仅是就事论事的处置处理,善后必处理更亟需也更需要关注。首先,党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各方都必须保持一种理性的态度,学校应启动紧急预案,邀请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与学校一起对案事件进行科学理性的调查还原。在调查期间,任何一方都必须保持理性态度,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对欺凌事件中的受害方和施暴方进行干预管理和引导。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应尽快启动调查程序,在第一时间负责人地给出结果,并作出建议性处理。其次,学校和家长、社会专业机构如心理咨询结构等应及时介入,针对受害者和施暴人不同的身心特点以及应激反应特点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干预。一方面要让受害者走出自卑、恐惧等心理,让其丢掉思想包袱,尽快轻装上阵,另一方面要让施暴者认识到自身错误的基础上,学会承担责任,学会改正错误,积极参与到弥补过失和错误行为中去。同时,还要教育引导受害者和施暴方家长理性对待事实,配合学校和教师以及心理咨询机构等科学理性地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揭开心理疙瘩,走出心理阴霾,迎接阳光成长。
与此同时,教育、公安、司法、专业机构等还要介入学校管理对象和涉事教师中,开展积极的教育引导活动,既让其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憾,更要让其明白努力的方向和整改的重点,学会科学理性应对发生的校园欺凌时间,并配合做好各种善后和处理工作,不至于因欺凌事件发生而陷入教育死胡同和心理死胡同,以更好的心态和负责的态度,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去,最大程度地消除校园欺凌案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许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