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员干部也需严格自律,要时时牢记喝酒不仅能喝坏胃,能损伤肝,更能喝坏自身形象。
近期,各地更是加大对公职人员各类违规饮酒现象的监督查处力度。不过,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基层干部仍然通过种种方式搞变通违规喝酒。(11月30日 新华网)
今有酒能伤肝,古人酒是穿肠毒药之说,既是“毒药”必有害处。对公职人员而言,从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的“禁酒令”颁布之日就引来基层多多赞许,也有效遏制了中午喝酒风气。然而,“中午没法喝晚上补”、“无酒不办事”的观念和做法还是让“穿肠的毒药”在夜晚大有盛行之势。近期,全国省、市、县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出台了升级版的“禁酒令”,从午间禁酒到公务活动一律禁止饮酒,对公务接待的饮酒行为更加严格监管。这个规定值得点赞。
诚然,在传统中酒文化博大精深。然而,我们要正确认识酒文化,不能将“酒桌上好办事”、“不喝酒就没法拉近感情”、“无酒不说话、无酒不办事”的陋习当成所谓的“酒文化”。这样“变异的酒文化”,无论是“小酌怡情”的浅浅尝止,还是“豪爽开放”的宁伤身体,不伤感觉,在酒精的催化下,推杯换盏、酒意微醺之际,酒桌上演的是上级喝高兴下级陪高兴、干部喝高兴老板更高兴,喝坏了身体,喝走样了干部的形象,喝“漏”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作为公职人员,当牢牢记住自己的职责,从事公务活动,当以公务为先。何为“公务”?简单点说就是服务群众,为群众办事。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当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若是饮酒,与群众打交道时,张口一嘴酒气,说着一口酒话,群众能分清楚你说的是“真话”、“实话”还是“酒话”?群众能相信一个满嘴酒气说话的干部?此时,可能不但影响正常的工作开展,而且损害了自身干部的形象。因此,2.0升级版的“禁酒令”出台得及时,升级得好。
要将“禁酒令”落实好,不沦为摆设,对“想种种法搞变通”的“喝酒者”说“不”,关键是看禁令能不能有力执行,否则,再好的制度,没有落实都是一个“空”,只会沦为“纸上谈兵”。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是历经实践检验的真理,其权威也在于落地生根。因此,各级政府要自上而下自觉遵守,严格要求,表里如一,不能在下级的“盛情难却”下“破戒”,让禁酒令成为“稻草人”。同时,各级执纪机关要发动社会的监督力量,常态化开展问责执纪,练就“火眼金睛”,严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让“伪装的酒桌”无处藏身。党员干部也需严格自律,要时时牢记喝酒不仅能喝坏胃,能损伤肝,更能喝坏自身形象。正如前文所说,酒文化渊远流长,这个痼疾不能一蹴而就,但只要从“禁令”上开始、在党员干部中让“禁酒”思想常驻于心,深入骨髓,带头拒止,唯有如此才能让党员干部才能少一些“酒殇”。(何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