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让不敢为者能下,让敢为者有位,为“为官有为”提供最大的制度保障,是为官避事最有效的利剑。
日前到基层调研采访,听闻有基层纪检干部在约谈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干部时,开场白便“直抒胸臆”:“兄弟,对不住了,让我找你谈话是领导的意思”。还有的则说:“约谈你,是上级纪委的安排,请多理解。”(来源:中国新闻网网 10月25日)
俗话说“贪官猛如虎,庸官害如狼”,然而不管是出于避免“做得多错的多”的可能,还是为了躲避“拉帮结派”的夹击,“为官不为”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是“平安着陆”的法宝屡试不爽。一是“两不先生”,政治上不强,也不踩“红线”。二是“南郭先生”,混在“乐队”里不会乐器只会佯装比划,但一较真就有问题。三是“撞钟先生”,懒政、惰政、怠政,不勤政,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四是“好好先生”,不敢担当,不敢得罪人,没有原则,没有立场,什么都好,就是不履行自己的职责。
或许为官需要不为,不为虎作伥,不为所动,不违规乱纪,不欺上瞒下……然而也需要为官有为,为人民服务,为工作尽心尽力,为群众克己奉公……可见,为与不为是一定条件下的行为分界,但是“在其位谋其政”却是工作评价的硬杠杠,为官就不应该也不能避事,需要的是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或许人民有些苛求,总是“己所不欲施于人”总会不自觉的要求干部十全十美,认为干部无所不能,殊不知作为社会属性的普通个体,干部也是有能力限制,也是会受到社会环境的制约和影响。因而,给干部多一点的宽容,给干部多一点的理解,给干部多一些的时间,或许干群关系就能够有一些和解的可能。
然而,为官之道不是一己之私,要的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官,一个贤能的官。“各在其位、各司其职”,至少我们应该对得起自己的工作,对得起自己的待遇,对得起人民的信任和国家的重托。如若我们在一些特殊的岗位上不能胜任,亦或者不敢作为,这或许是人之常情,却至少应该“退位让贤”,即便“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每个人都想要实现个人的价值,但是担当的勇气都没有,怎么能够“占着茅坑不拉屎”呢?让不敢为者能下,让敢为者有位,为“为官有为”提供最大的制度保障,是为官避事最有效的利剑。(周晨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