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件件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
“无论早晚,也不管大小事,只要一个电话,他就会赶到。”在贵州省兴义市向阳社区居民心里,李来建是他们24小时的守护人。可如今,他们再也看不见这位守护人巡逻在大街小巷的熟悉身影。(8月15日《人民日报》)
目前,有的党员干部在工作或生活中无视小事小节,遇到群众矛盾绕道走,遇到群众诉求躲着行,敷衍失责,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甚至以“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殊不知在工作中好的习惯没有养成,反而染上一些陋习。如:办事拖延,遇事推诿,盛气凌人等,久而久之,在邪路上越走越远。如何面对工作中的小事,是值得党员干部深究的一个课题。笔者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当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精神”为原则,时刻站在群众的立场思考问题,才能有利于促进干群有关系健康发展。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件件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对于每一位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的每一件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甚至有的还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对他们的生活、工作将会蒙上阴影,影响情绪,加剧矛盾。这样只能与群众背道而驰,心贴心无从谈起。因此,只有把群众的一件件小事扎实做好,才能架起干群友谊的桥梁。
“细微之处见精神”。小事小节就是党员干部的一面镜子,把小事做好,方能凸显出党员干部的从政基本功,如:道德,技能,人品等方面的问题,换句话说就是小事当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本来基层工作就是一个大烤炉,也是培养人才的绝佳舞台。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应当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暧放在心上,真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难事。做实做细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项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职尽责,无怨无悔,努力拉近心与心的距离才是根本。
“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将焉而不至矣?”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从我做起,带头作表率,从小事着手,弘扬正气,切实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特别是私底下,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越“雷区”,不踩红线。所以,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自我修养,慎小事,拘小节,防微杜渐,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在其位,谋其政,只有积好跬步,才能决胜千里。(塞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