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员干部只有严格遵守中央的各项“禁令”、“严规”,修政修德,将全部精力放在为人民服务上,才能让“借酒嚣张”和“夺命酒局”的闹剧、丑剧、悲剧不在上演。
昨日,纪检部门又曝出“喝酒致死”案。湖南怀化市一官员违规操办乔迁宴并致人非正常死亡。据中国网报道,中央“八项规定”之后,在一些地方,各种顶风吃喝事件依然层出不穷,官员“喝酒死”也屡见不鲜,有媒体统计,2013年以来官员非正常死亡数字中,自杀最多,喝酒致死第二。(7月15日环球网)
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中国人也是最讲究传承的,于是,“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百岁光阴半归酒,一生事业略存诗”的厚重的酒文化就在官场中不断传承并灿烂辉煌。“酒杯一端政策放宽”,“能喝半斤喝八两,这样的干部要培养”、“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的干部我放心”,“上午基层走一走,中午饭店撮顿酒,下午醉醺醺地走”曾一度成为官场的处事原则、用人标准和工作状态。
于是,酒后乱说胡说、打错字、做错事成了常态,能说出“我是处长我有钱”、“老子砸你这店白砸”、“公安局算个球”、“就打你这样不听话的刁民”的话的官员们大多在酒醒后自省时能说出酒喝多了的借口。而那些因陪酒醉死、喝酒后发生事故致死的官员们成了酒的牺牲品“酒”无疑成了能找到借口和放宽处理的点睛之笔和遮羞之布。
酒品看人品、酒德看官德是有道理的,暂不说是不是违规喝酒,有的官员在喝酒后就是会发飙、发疯。有的是豪气使然,有的是借酒浇愁,有的是借酒发泄,在七分醉三分醒的时候就能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做。那嚣张劲是就是要告诉公众我就是干部,我就是喝酒了,我就是胆子大,我就是该享受,典型的痞子形象。那么,酒实际上就只是成了官员们能违纪违规的一种幌子而已,其根源还是在于思想行为的放纵、对纪律的轻视和对自己喝酒能力及其他能力的无限夸大。
但要是在群众眼里,官员喝酒、喝好酒,喝酒后胡说乱说,写错字、做错事成为理所应当时,或许或大度地“因为他喝酒了”而原谅则个,但是那形象、那做派和做的那些事真的会让群众对官员寒透了身、伤透了心,对美名为“人民公仆”的干部也就彻底失去了希望。
其实,无论是中央的“八项规定”,还是从未间断过的深入反“四风”,都加大了对官场饮酒“歪风”的打击力度。我们可以欣喜地看见杜绝官场“酒文化”国家层面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禁令”、“严规”,强化制度约束,构筑制度“牢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对党员干部饮酒行为的监管力度,同时加大惩处力度,官场的“酒文化”走向衰亡。但是,官场太大,官员太多,也不乏存在奇葩类型的官员,借酒嚣张的官员也大有人在,陪酒醉死、喝酒致死的官员还会出现在公众视野。反“四风”之反“借酒嚣张”还任重道远。
“酒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酒本身是好东西,但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绝不能做“借酒嚣张”的丑陋之事。党员干部只有严格遵守中央的各项“禁令”、“严规”,修政修德,将全部精力放在为人民服务上,才能让“借酒嚣张”和“夺命酒局”的闹剧、丑剧、悲剧不在上演。(曲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