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对腐败现象“零容忍”、“严查处”。侯景华退休被查处再次警示官员“退休即安全”的神话已经被打破。
2016年1月29日,经山东省烟台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烟台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退休三年多的辽宁海事局原局长侯景华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2月16日 《检察日报》)
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对腐败现象“零容忍”、“严查处”。侯景华退休被查处再次警示官员“退休即安全”的神话已经被打破。因贪腐导致“晚节不保”的官员大有人在,如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永祥、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等。“人在做,天在看”,无论是谁,不管潜伏多久,只要因公犯私,就一定会露出蛛丝马迹,就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退休绝不是贪官的“避风港”。
有的党员干部临近退休时会心理失衡,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于是冲破廉洁自律的心理防线,私欲逐渐膨胀,趁机大肆收受贿赂,想通过“博”一把以达到“安享晚年”的目的。有的党员干部在任时自以为手段高明,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却不知“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纸终究包不住火,用“出来混,早晚都要还”形容一点不为过。曾经,他们也是满腔抱负,颇有工作能力,对国家和集体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纵使贪官有再大的功劳,功过也不能相抵。“一为不善,众美皆亡耳。”只要放松警惕,放纵贪欲,就会百身莫赎。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贪腐就如同身上绑着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引爆”。即使正常退休,心理又怎能安宁呢?与其退休后战战兢兢的担忧,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倒不如在任时时刻提醒“不忘初心”,清清白白为官,坦坦荡荡做人,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划伤一个圆满的句号。退休后才能“上不愧党,下不愧民”,才能过上儿孙绕膝前,幸福享晚年的生活。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人一旦被贪欲附身,就会丧失人格和灵魂。“山林再大,也经不住野火的焚烧;江海再深,也灌不满一只有漏洞的酒壶。”党员干部要保持健康的心态,不为名利所累,不为金钱所诱,不为美色所迷,不为享乐所惑。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自重自警自省,坚守自己的底线,小心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李逍遥)